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转让武装部后院闲置资产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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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转让武装部后院闲置资产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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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 (略) 闲置资产的

批 复

阳政函〔2022〕40号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转 (略) 闲置资产的请示》(阳事服字〔2022〕1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 (略) 闲置资产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由你中心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资产进行评估并报县财政局核准,最终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转让底价进行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协议转让后,县政府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8个月内完成出让资产产权手续和土地处置(出让或划拨)手续办理。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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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 (略) 闲置资产的

批 复

阳政函〔2022〕40号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转 (略) 闲置资产的请示》(阳事服字〔2022〕1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 (略) 闲置资产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由你中心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资产进行评估并报县财政局核准,最终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转让底价进行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协议转让后,县政府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8个月内完成出让资产产权手续和土地处置(出让或划拨)手续办理。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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