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拍卖】淄博面粉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2次拍卖】淄博面粉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
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资产包一)处置
竞买公告
淄博面粉厂管理人将于2022年9月15日10时至2022年9月15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淄博面粉厂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于2022年9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竞买承诺书》及附件方能参加竞拍,否则竞拍结果不予确认。如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承诺书》参加竞拍而导致竞拍结果不予确认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比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 (略) 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 (略) 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
(一)本次拍卖标的:淄博面粉厂部分资产(序号:资产包一),该资产包均为不动产,为淄博面粉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具体资产明细详见附件: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包一)。
特别说明:上述拍卖标的为有瑕疵资产,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公告风险提示一节。
(二)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8,*(不含税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可在竞价开始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与竞价,不参与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标的展示
自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李律师,咨询电话:*。有意参与的竞买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标的展示活动。未参与标的展示活动在拍卖会出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有全面、充分的了解,一切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
(一)仅限山东省境内经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地方储备粮承储条件的企业或单位。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优先购买权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公示的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至少于竞价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
六、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人民币8,*(不含税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未成交。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需要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
重要提示:竞买人参与竞买,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淄博面粉厂管理人;账号:*825;开户行: (略) (略) 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1)鲁03破21、26号;款项性质:购买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资产包一)的价款余款”。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买余款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物转让及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登记及水、电、煤户名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税费等相关未了且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或潜在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详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张店 (略) 46号淄博面粉厂)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账户预付税费款*元,最终税费以实际缴纳数额为准,多退少补,预付款不计息。管理人收到预付税费款后,与买受人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1、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在土地均为划拨地,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在竞价资产范围内,买受人竞得相应标的物后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标的物中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本资产包所含的 (略) 墙难以完全准确测量,以资产明细表所附说明及附图标注的分界为准。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标的物涉及变更登记手续的,竞买人竞价前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及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准入条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竞价成交后, (略) 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若资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李律师 电话:*
监督单位: (略) (略)
监督电话:053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淄博面粉厂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包一)
附件: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包一)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 | 坐落位置 | 产权证号 | 瑕疵说明 |
1 | 麻袋仓 | 砖木 | 991.68 | (略) 张 (略) 45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 | 厕所 | 混合 | 1988年12月 | 69.63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3 | 猪房 | 混合 | 144.4 | (略) 张 (略) 45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4 | 猪房 | 混合 | 228.82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5 | 新食堂 | 混合 | 1992年8月 | 1474.5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6 | 综合楼 | 混合 | 1992年8月 | 948.18 | (略) 张 (略) 45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7 | 沿街房 | 混合 | 1991年7月 | 96.96 | (略) 张店区洪沟西街洪沟小区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8 | 住宅 | 混合 | 1980年 | 43.05 | (略) 张 (略) 45号云海生活区4*号楼二单元五层东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9 | 住宅 | 混合 | 1992年 | 57.15 | (略) 张 (略) 45号云海生活区2号楼3单元一层中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10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1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2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3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4 | 仓库 | 1190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5 | 办公楼 | 744.74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6 | 老面条车间 | 混合 | 1992年8月 | 798.83 | (略) 张 (略) 45号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17 | 二层宿舍楼 | 砖混 | 785.4 | (略)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8 | 铁路罩棚 | 彩钢棚 | 1992年5月 | 3161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9 | 自行车棚 | 2011年9月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0 | 水泥货台 | 1964年1月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1 | 北门假山 | 1996年5月 | 1项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2 | 院墙 | 约653米(详见说明及附图)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3 | 铁路 | 1963年1月 | 684米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4 | 水泥地面 | 约5875平米(详见说明及附图)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5 | A2仓库 | 彩钢瓦 | 690.68 |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6 | B3仓库 | 彩钢瓦 | 552.79 |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7 | B4仓库 | 彩钢瓦 | 552.79 |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说明:
1、第22项“院墙”指以淄博 (略) (略) 为界,资产包一 (略) 以北,蓝色 (略) 墙。
2、第24项“水泥地面”指以淄博 (略) (略) 为界,铁路以北全部水泥地面。第18项“铁路罩棚”所 (略) (略) 罩棚。
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资产包一)处置
竞买公告
淄博面粉厂管理人将于2022年9月15日10时至2022年9月15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淄博面粉厂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于2022年9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竞买承诺书》及附件方能参加竞拍,否则竞拍结果不予确认。如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承诺书》参加竞拍而导致竞拍结果不予确认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比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 (略) 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 (略) 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
(一)本次拍卖标的:淄博面粉厂部分资产(序号:资产包一),该资产包均为不动产,为淄博面粉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具体资产明细详见附件: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包一)。
特别说明:上述拍卖标的为有瑕疵资产,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公告风险提示一节。
(二)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8,*(不含税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可在竞价开始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与竞价,不参与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标的展示
自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李律师,咨询电话:*。有意参与的竞买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标的展示活动。未参与标的展示活动在拍卖会出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有全面、充分的了解,一切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
(一)仅限山东省境内经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地方储备粮承储条件的企业或单位。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优先购买权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公示的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至少于竞价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
六、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人民币8,*(不含税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未成交。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需要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
重要提示:竞买人参与竞买,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淄博面粉厂管理人;账号:*825;开户行: (略) (略) 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1)鲁03破21、26号;款项性质:购买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资产包一)的价款余款”。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买余款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物转让及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登记及水、电、煤户名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税费等相关未了且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或潜在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详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张店 (略) 46号淄博面粉厂)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账户预付税费款*元,最终税费以实际缴纳数额为准,多退少补,预付款不计息。管理人收到预付税费款后,与买受人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1、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在土地均为划拨地,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在竞价资产范围内,买受人竞得相应标的物后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标的物中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本资产包所含的 (略) 墙难以完全准确测量,以资产明细表所附说明及附图标注的分界为准。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标的物涉及变更登记手续的,竞买人竞价前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及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准入条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竞价成交后, (略) 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若资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李律师 电话:*
监督单位: (略) (略)
监督电话:053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淄博面粉厂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包一)
附件:淄博面粉厂破产财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包一)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 | 坐落位置 | 产权证号 | 瑕疵说明 |
1 | 麻袋仓 | 砖木 | 991.68 | (略) 张 (略) 45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 | 厕所 | 混合 | 1988年12月 | 69.63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3 | 猪房 | 混合 | 144.4 | (略) 张 (略) 45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4 | 猪房 | 混合 | 228.82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5 | 新食堂 | 混合 | 1992年8月 | 1474.5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6 | 综合楼 | 混合 | 1992年8月 | 948.18 | (略) 张 (略) 45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7 | 沿街房 | 混合 | 1991年7月 | 96.96 | (略) 张店区洪沟西街洪沟小区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8 | 住宅 | 混合 | 1980年 | 43.05 | (略) 张 (略) 45号云海生活区4*号楼二单元五层东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9 | 住宅 | 混合 | 1992年 | 57.15 | (略) 张 (略) 45号云海生活区2号楼3单元一层中户 | (略) 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10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1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2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3 | 仓库 | 908.78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4 | 仓库 | 1190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5 | 办公楼 | 744.74 | (略) 张店区湖田镇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6 | 老面条车间 | 混合 | 1992年8月 | 798.83 | (略) 张 (略) 45号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17 | 二层宿舍楼 | 砖混 | 785.4 | (略)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8 | 铁路罩棚 | 彩钢棚 | 1992年5月 | 3161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19 | 自行车棚 | 2011年9月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0 | 水泥货台 | 1964年1月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1 | 北门假山 | 1996年5月 | 1项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2 | 院墙 | 约653米(详见说明及附图)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3 | 铁路 | 1963年1月 | 684米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4 | 水泥地面 | 约5875平米(详见说明及附图) | (略) 张 (略) 45号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5 | A2仓库 | 彩钢瓦 | 690.68 |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6 | B3仓库 | 彩钢瓦 | 552.79 |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
27 | B4仓库 | 彩钢瓦 | 552.79 | 张店 (略) (略) 内 | 无证 | 所在土地为划拨地 |
说明:
1、第22项“院墙”指以淄博 (略) (略) 为界,资产包一 (略) 以北,蓝色 (略) 墙。
2、第24项“水泥地面”指以淄博 (略) (略) 为界,铁路以北全部水泥地面。第18项“铁路罩棚”所 (略) (略) 罩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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