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的1号楼1、2、13、14、15层及5号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的1号楼1、2、13、14、15层及5号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2年10月17日10时至2022年10月18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的1号楼1、2、13、14、15层及5号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标的1号研发楼、5号孵化楼为在建工程,项目名称为“四川 (略) 研发楼项目”。1、1号楼: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研发楼,地上总楼层为15层,总建筑面积为*.23平方米。1号楼1-4层存在未修建完成的部分。该大楼按商务型酒店用楼布局修建。其中消防、电梯、空气、防雷等通过专项验收。现状空置。其内部装修装饰及现状详情参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的范围为大楼的第1层,第2层、第13、14、15层。标的1号楼中有部分楼层涉及抵押之后再出售的情况。
评估报告所附的评估结果明细表、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和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存在标的楼层、相关建筑面积、楼层表述方式、合计拍卖楼层总面积不相符的情况,差异明细见下表:
楼号 | 房屋楼层 | 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明细表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号楼 | 1号楼1层 | 1号楼1层:862.25 | 1层1号:867.28 | 1层1-6号合计:862.25 |
1号楼2层 | 1号楼2层:1779.43 | 2层1号:1787.85 | 2层1-8号合计:1779.43 | |
1号楼13层 | 1号楼13层:1676.49 | 13层1号:1652.21 | 13层1-28号合计:1676.49 | |
1号楼14层 | 1号楼14层:1676.49 | 14层1号:1652.21 | 14层1-28号合计:1676.49 | |
1号楼15层 | 1号楼15层:1676.49 | 15层1号:1652.21 | 15层1-28号合计:1676.49 | |
合计总楼层面积 | 7671.15 | 7611.76 | 7671.15 |
2、5号楼: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孵化楼,地上总楼层为5层,总建筑面积为2733.1平方米,该幢楼的消防、电梯、空气、防雷等通过了专项验收。现处于空置状态。其内部装修装饰及现状详情参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范围为1-5层。根据评估报告所附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显示楼层数为4层,根据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和和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显示:楼层数为4层,4层分为4、5号。
评估报告所附的评估结果明细表、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和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存在标的楼层、相关建筑面积、楼层表述方式、合计拍卖楼层总面积不相符的情况,差异明细见下表:
楼号 | 房屋楼层 | 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明细表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号楼 | 5号楼1层 | 1层:595.96 | 1层1号:596.49 | 1层101、102合计:595.96 |
5号楼2层 | 2层:595.96 | 2层2号:596.49 | 2层101、102合计:595.96 | |
5号楼3层 | 3层:595.96 | 3层3号:596.49 | 3层101、102合计:595.96 | |
5号楼4层 | 4层:945.22 | 4层4、5号合计:936.86 | 4层4、5号合计:945.22 | |
合计楼层面积 | 2733.1 | 2726.33 | 2733.1 |
3、本次拍卖标的所分摊土地所属的土地描述:根据评估报告记载的《成高国用(2011)第2901号》显示:土地坐落为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所在宗地登记土地面积为*.5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4-1-12。
4、标的未通过综合验收,无产权方面的资料。其规划许可证载明情况和施工许可证明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及附件所记载的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CGGJ(2013)-J200)等相关资料 。上述证办理时间均为2013年,未提供延期手续。
5、根据成都高 (略) 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地有关情况的函》显示:标的所分摊土地所属宗地,可能存在工业用地调整为科研设计用地,此调整将产生补缴地价款的情况。具体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附件《关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地有关情况的函》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四川 (略) 土地规划性质的函》等内容。
6、标的所涉及的标的土地用途、土地规划用地性质、欠费欠税、补缴土地款、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具体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及附件《关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地有关情况的函》、《关于四川 (略) (略) 建设配套费情况的回函》、《关于四川 (略) 土地规划性质的函》等内容。
7、标的所涉及到的建筑物、土地状况、容积率、开发程度、权属状况、区位状况、他项权利等具体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及附件。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及所附附件,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特别提示:
1、标的存在评估报告所附的评估结果明细表、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所显示的标的每层楼建筑面积、楼层表述、合计拍卖楼层总面积不一致的情况。拍卖公告内所载明的标的物相关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对标的物的各类重要指标和有关数据、功能、面积、用途、现状等的问题进行自行查勘工作。如买受人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公告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不作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房屋后期竣工验收及办证过户、开发利用等相关手续及可能欠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拍卖成交以后,涉及到需要竣工验收或办理其他证照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补办并承担全额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补缴相关税费、补缴土地地价款、闲置费及违约金、土地被回收等)。
3、标的属于在建工程,均未办理综合验收,未办理相关权证。该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不能办产权证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和将产生的费用。且涉及后续能否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的手续和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数据信息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
4、标的1号楼1-4层存在未修建完成的部分。
5、该项目若 (略) 建设配套费、土地地价款等欠费欠税的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根据评估报告及所附附件中的资料,在相关职能部门处进行核实以及拍卖评估等工作。
6、评估报告提示标的1号楼中有部分楼层涉及抵押之后再出售的情况,但根据评估报告及附件描述中无法确定本次拍卖标的中是否包括了确定抵押之后再出售的情况。此状况提请竞买人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落实、查询并评估因此后续将产生的所有风险。
7、根据本次拍卖标的所分摊土地所属的宗地权属复印件显示,此证仅为该项目开发时的土地大证。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无土地红线图,无明确的土地四至界畔。故无法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对应分摊土地的具体面积和具体区域四至。以上情况及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相关面积、四至等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四至等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对此情况自行调查,充分了解。如买受人在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时出现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相关信息与本公告的内容有出入时,以房地产权部门认定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拍卖标的所分摊土地为工业用地性质,拍卖成交后,根据相关政策,可能存在若买受人是自然人性质,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产权证等情况。以上需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并自行解决和承担。
9、本次拍卖因疫情原因勘验人员未能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物的文字描述来源于《评估报告》及附件记载;标的物图片、视频 (略) 员工,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注意。
以上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后审慎参拍。
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不能保证该标的物无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瑕疵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现状已作全面了解,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瑕疵及风险,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或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6070.*万元,起拍价:4249.*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请拨打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 (略) www.rongtime.net、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 (略) 站进行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一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成功。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 (略) 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略) 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有质押。本次拍卖标的包含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 (略) 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物管、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大修基金、天然气安装费、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水、电、气、宽带、闭路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一 (略) 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 (略) 联系。
11、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一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注:买受人转款时主帐号(*17)和子帐号(*)分开填写,帐号栏 (略) 主帐号,而6位数子帐号则填写在备注栏中。
12、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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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一 (略) 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23-*
(略) 第一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黄泥磅龙塔街 (略) 36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一 (略)
2022年9月15日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2年10月17日10时至2022年10月18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的1号楼1、2、13、14、15层及5号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标的1号研发楼、5号孵化楼为在建工程,项目名称为“四川 (略) 研发楼项目”。1、1号楼: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研发楼,地上总楼层为15层,总建筑面积为*.23平方米。1号楼1-4层存在未修建完成的部分。该大楼按商务型酒店用楼布局修建。其中消防、电梯、空气、防雷等通过专项验收。现状空置。其内部装修装饰及现状详情参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的范围为大楼的第1层,第2层、第13、14、15层。标的1号楼中有部分楼层涉及抵押之后再出售的情况。
评估报告所附的评估结果明细表、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和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存在标的楼层、相关建筑面积、楼层表述方式、合计拍卖楼层总面积不相符的情况,差异明细见下表:
楼号 | 房屋楼层 | 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明细表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号楼 | 1号楼1层 | 1号楼1层:862.25 | 1层1号:867.28 | 1层1-6号合计:862.25 |
1号楼2层 | 1号楼2层:1779.43 | 2层1号:1787.85 | 2层1-8号合计:1779.43 | |
1号楼13层 | 1号楼13层:1676.49 | 13层1号:1652.21 | 13层1-28号合计:1676.49 | |
1号楼14层 | 1号楼14层:1676.49 | 14层1号:1652.21 | 14层1-28号合计:1676.49 | |
1号楼15层 | 1号楼15层:1676.49 | 15层1号:1652.21 | 15层1-28号合计:1676.49 | |
合计总楼层面积 | 7671.15 | 7611.76 | 7671.15 |
2、5号楼: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孵化楼,地上总楼层为5层,总建筑面积为2733.1平方米,该幢楼的消防、电梯、空气、防雷等通过了专项验收。现处于空置状态。其内部装修装饰及现状详情参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范围为1-5层。根据评估报告所附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显示楼层数为4层,根据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和和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显示:楼层数为4层,4层分为4、5号。
评估报告所附的评估结果明细表、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和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存在标的楼层、相关建筑面积、楼层表述方式、合计拍卖楼层总面积不相符的情况,差异明细见下表:
楼号 | 房屋楼层 | 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明细表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显示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号楼 | 5号楼1层 | 1层:595.96 | 1层1号:596.49 | 1层101、102合计:595.96 |
5号楼2层 | 2层:595.96 | 2层2号:596.49 | 2层101、102合计:595.96 | |
5号楼3层 | 3层:595.96 | 3层3号:596.49 | 3层101、102合计:595.96 | |
5号楼4层 | 4层:945.22 | 4层4、5号合计:936.86 | 4层4、5号合计:945.22 | |
合计楼层面积 | 2733.1 | 2726.33 | 2733.1 |
3、本次拍卖标的所分摊土地所属的土地描述:根据评估报告记载的《成高国用(2011)第2901号》显示:土地坐落为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所在宗地登记土地面积为*.5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4-1-12。
4、标的未通过综合验收,无产权方面的资料。其规划许可证载明情况和施工许可证明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及附件所记载的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CGGJ(2013)-J200)等相关资料 。上述证办理时间均为2013年,未提供延期手续。
5、根据成都高 (略) 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地有关情况的函》显示:标的所分摊土地所属宗地,可能存在工业用地调整为科研设计用地,此调整将产生补缴地价款的情况。具体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附件《关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地有关情况的函》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四川 (略) 土地规划性质的函》等内容。
6、标的所涉及的标的土地用途、土地规划用地性质、欠费欠税、补缴土地款、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具体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及附件《关于四川东华机械集团地有关情况的函》、《关于四川 (略) (略) 建设配套费情况的回函》、《关于四川 (略) 土地规划性质的函》等内容。
7、标的所涉及到的建筑物、土地状况、容积率、开发程度、权属状况、区位状况、他项权利等具体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及附件。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及所附附件,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特别提示:
1、标的存在评估报告所附的评估结果明细表、评 (略) 不动产查询结果、四川省川 (略) 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所显示的标的每层楼建筑面积、楼层表述、合计拍卖楼层总面积不一致的情况。拍卖公告内所载明的标的物相关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对标的物的各类重要指标和有关数据、功能、面积、用途、现状等的问题进行自行查勘工作。如买受人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公告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不作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房屋后期竣工验收及办证过户、开发利用等相关手续及可能欠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拍卖成交以后,涉及到需要竣工验收或办理其他证照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补办并承担全额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补缴相关税费、补缴土地地价款、闲置费及违约金、土地被回收等)。
3、标的属于在建工程,均未办理综合验收,未办理相关权证。该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不能办产权证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和将产生的费用。且涉及后续能否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的手续和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数据信息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
4、标的1号楼1-4层存在未修建完成的部分。
5、该项目若 (略) 建设配套费、土地地价款等欠费欠税的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根据评估报告及所附附件中的资料,在相关职能部门处进行核实以及拍卖评估等工作。
6、评估报告提示标的1号楼中有部分楼层涉及抵押之后再出售的情况,但根据评估报告及附件描述中无法确定本次拍卖标的中是否包括了确定抵押之后再出售的情况。此状况提请竞买人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落实、查询并评估因此后续将产生的所有风险。
7、根据本次拍卖标的所分摊土地所属的宗地权属复印件显示,此证仅为该项目开发时的土地大证。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无土地红线图,无明确的土地四至界畔。故无法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对应分摊土地的具体面积和具体区域四至。以上情况及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相关面积、四至等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四至等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对此情况自行调查,充分了解。如买受人在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时出现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相关信息与本公告的内容有出入时,以房地产权部门认定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拍卖标的所分摊土地为工业用地性质,拍卖成交后,根据相关政策,可能存在若买受人是自然人性质,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产权证等情况。以上需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并自行解决和承担。
9、本次拍卖因疫情原因勘验人员未能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物的文字描述来源于《评估报告》及附件记载;标的物图片、视频 (略) 员工,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注意。
以上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后审慎参拍。
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不能保证该标的物无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瑕疵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现状已作全面了解,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瑕疵及风险,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或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6070.*万元,起拍价:4249.*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请拨打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 (略) www.rongtime.net、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 (略) 站进行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一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成功。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 (略) 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略) 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有质押。本次拍卖标的包含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 (略) 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物管、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大修基金、天然气安装费、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水、电、气、宽带、闭路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一 (略) 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 (略) 联系。
11、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一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注:买受人转款时主帐号(*17)和子帐号(*)分开填写,帐号栏 (略) 主帐号,而6位数子帐号则填写在备注栏中。
12、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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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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