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四路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四路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项目名称 |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四路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019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 简介 | 标 (略) 河东区港 (略) ,楼体三层,建筑面积466.2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10.10平方米,内有房屋20余间,面积不等,有露台,目前该房屋属于空置状态。该房产 (略) 仅100米左右,隔临春河与白鹭公园相望,小区周边生活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完备程度较高,距离不足200米有港华商业广场,约500米有三亚实验中学、三亚第二小学;2公里范 (略) 政府、 (略) 、 (略) 等;距鹿回头风景区约4公里;距三亚火车站约8公里;距三亚机场约15公里。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849号)。 | |||||||||||||||
标的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挂牌底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略) 河东区港 (略) 房产 | 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 | 住宅用地 | 466.28/210.10 | * | 240 |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9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建 (略) 第一届董事会决议摘要 (决议编号:【2022】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津 (略)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标的土地房屋权证: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证载权利人:张鸿瑞,成交后承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相应保证金*元,且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海南当 (略) ( (略) 须提供至少3个月【含】以上完税凭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 (略) 房地产相关限购、拆迁等政策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资格(取得购房资格码)及是否具备过户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否则成交后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或单方终止交易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标的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屋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河东区港 (略) | ||||||||||||||||
竞价报名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或者签字按手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买受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杨女士*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四路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019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 简介 | 标 (略) 河东区港 (略) ,楼体三层,建筑面积466.2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10.10平方米,内有房屋20余间,面积不等,有露台,目前该房屋属于空置状态。该房产 (略) 仅100米左右,隔临春河与白鹭公园相望,小区周边生活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完备程度较高,距离不足200米有港华商业广场,约500米有三亚实验中学、三亚第二小学;2公里范 (略) 政府、 (略) 、 (略) 等;距鹿回头风景区约4公里;距三亚火车站约8公里;距三亚机场约15公里。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849号)。 | |||||||||||||||
标的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挂牌底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略) 河东区港 (略) 房产 | 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 | 住宅用地 | 466.28/210.10 | * | 240 |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9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建 (略) 第一届董事会决议摘要 (决议编号:【2022】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津 (略)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标的土地房屋权证: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证载权利人:张鸿瑞,成交后承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相应保证金*元,且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海南当 (略) ( (略) 须提供至少3个月【含】以上完税凭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 (略) 房地产相关限购、拆迁等政策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资格(取得购房资格码)及是否具备过户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否则成交后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或单方终止交易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标的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屋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河东区港 (略) | ||||||||||||||||
竞价报名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或者签字按手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买受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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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杨女士*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四路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019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 简介 | 标 (略) 河东区港 (略) ,楼体三层,建筑面积466.2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10.10平方米,内有房屋20余间,面积不等,有露台,目前该房屋属于空置状态。该房产 (略) 仅100米左右,隔临春河与白鹭公园相望,小区周边生活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完备程度较高,距离不足200米有港华商业广场,约500米有三亚实验中学、三亚第二小学;2公里范 (略) 政府、 (略) 、 (略) 等;距鹿回头风景区约4公里;距三亚火车站约8公里;距三亚机场约15公里。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849号)。 | |||||||||||||||
标的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挂牌底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略) 河东区港 (略) 房产 | 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 | 住宅用地 | 466.28/210.10 | * | 240 |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9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建 (略) 第一届董事会决议摘要 (决议编号:【2022】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津 (略)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标的土地房屋权证: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证载权利人:张鸿瑞,成交后承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相应保证金*元,且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海南当 (略) ( (略) 须提供至少3个月【含】以上完税凭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 (略) 房地产相关限购、拆迁等政策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资格(取得购房资格码)及是否具备过户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否则成交后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或单方终止交易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标的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屋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河东区港 (略) | ||||||||||||||||
竞价报名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或者签字按手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买受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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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杨女士*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四路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019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 简介 | 标 (略) 河东区港 (略) ,楼体三层,建筑面积466.2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10.10平方米,内有房屋20余间,面积不等,有露台,目前该房屋属于空置状态。该房产 (略) 仅100米左右,隔临春河与白鹭公园相望,小区周边生活配套成熟,交通便捷,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完备程度较高,距离不足200米有港华商业广场,约500米有三亚实验中学、三亚第二小学;2公里范 (略) 政府、 (略) 、 (略) 等;距鹿回头风景区约4公里;距三亚火车站约8公里;距三亚机场约15公里。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849号)。 | |||||||||||||||
标的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挂牌底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略) 河东区港 (略) 房产 | 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 | 住宅用地 | 466.28/210.10 | * | 240 |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9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建 (略) 第一届董事会决议摘要 (决议编号:【2022】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津 (略)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标的土地房屋权证:三土房(1998)字第1275号,证载权利人:张鸿瑞,成交后承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相应保证金*元,且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海南当 (略) ( (略) 须提供至少3个月【含】以上完税凭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 (略) 房地产相关限购、拆迁等政策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资格(取得购房资格码)及是否具备过户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否则成交后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或单方终止交易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标的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房屋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河东区港 (略) | ||||||||||||||||
竞价报名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或者签字按手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买受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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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杨女士*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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