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有限公司粳稻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
9月19日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有限公司粳稻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
受中央储备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举办本次地方稻谷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2年9月19日 15:00
(二)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略) 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粳稻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粳稻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2681吨 粳稻,分1个标段(1标段2681吨。)
1.2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1.3出库竞拍底价,卖方库内车板价2700元/吨。
1.4出库期限: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30日,且不得延期。
1.5交收地点:
中央储备 (略) ;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1)2022年江苏产新粮。必须为2022年新产粳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 (略) 场执法部门处理。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进行扣量,生产年限为2022年产,出米≥68%(2.5mm密度的筛孔,精米机50秒),水分低于15.5%(14.5%起扣,超满0.5扣1)、杂质>2%原则上拒收,杂质经除杂后由客户带回、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三等以上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指标,重金属镉<0.2mg/kg,重金属铅<0.2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超过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2入库价格:固定价2900元/吨
2.3轮入时间:2022年12月28日前,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
2.4交收地点:
中央储备 (略)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 (略) 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 (略) 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2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4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 (略) 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 (略) 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缴款期为合同成交之日起 41个自然日内,销售合同交割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30日且不得延期。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2年12月28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 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 (略) 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 (略) 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 (略) 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 (略) : 于俐俐 *
江苏粮 (略) 场: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2年9月16日
受中央储备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举办本次地方稻谷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2年9月19日 15:00
(二)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略) 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粳稻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粳稻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2681吨 粳稻,分1个标段(1标段2681吨。)
1.2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1.3出库竞拍底价,卖方库内车板价2700元/吨。
1.4出库期限: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30日,且不得延期。
1.5交收地点:
中央储备 (略) ;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1)2022年江苏产新粮。必须为2022年新产粳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 (略) 场执法部门处理。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进行扣量,生产年限为2022年产,出米≥68%(2.5mm密度的筛孔,精米机50秒),水分低于15.5%(14.5%起扣,超满0.5扣1)、杂质>2%原则上拒收,杂质经除杂后由客户带回、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三等以上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指标,重金属镉<0.2mg/kg,重金属铅<0.2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超过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2入库价格:固定价2900元/吨
2.3轮入时间:2022年12月28日前,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
2.4交收地点:
中央储备 (略)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 (略) 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 (略) 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2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4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 (略) 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 (略) 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缴款期为合同成交之日起 41个自然日内,销售合同交割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30日且不得延期。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2年12月28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 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 (略) 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 (略) 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 (略) 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 (略) : 于俐俐 *
江苏粮 (略) 场: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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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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