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1.85%股权(对应出资额637.32万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2JS4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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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1.85%股权(对应出资额637.32万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2JS4000102)

徐州 (略) 31.85%股权对应出资额637.*元转让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 (略)

项目编号

hhcq-gq*

标的名称

徐州 (略) 31.85%股权(对应出资额637.*元)

批准文件(决议)等

批准文件:《关于徐州 (略) 65%股权转让的批复》(徐国资产〔2022〕44号);

内部决议:《 (略)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徐州 (略) 股东会决议》。

挂牌日期

本次挂牌

起始日期

2022年9月19日

本次挂牌

截止日期

2022年11月2日(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公告期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转让方

名称

(略)

企业性质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徐州 (略)

企业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张余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MA201RAJ9J

注册资本

(万元)

*

成立时间

2019年9月05日

住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楼9层东侧902

经营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研发、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网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配件、电子产品、安防监控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1人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其他

标的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认缴出资*万元,股权占比51.00%; (略) 认缴出资637.*元,股权占比31.85%;

徐州 (略) 认缴出资343.*元,股权占比17.15%。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报表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408.46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日期与类型

2022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215.67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号

徐兴彭所评报字[2022]第1-23号

评估基准日

2022年7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0030GZWB*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808.14

特别事项说明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产(股)权,并对该产(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产(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转让底价

¥8,*(大写人民币*佰零*万*仟*佰元整)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1、《关于徐州 (略) 65%股权转让的批复》(徐国资产〔2022〕44号);

2、《 (略)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徐州 (略) 股东会决议》;

4、《情况说明》;

5、《评估报告》(徐兴彭所评报字[2022]第1-23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填写《受让申请》,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须本人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本情况(原件);

3.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时前, (略) (http://**),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公告期满,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 (略) 发布为准。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徐州 (略) 规定的期限内,向徐州 (略) 提交*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

(7)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8)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6.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须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标准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元以下(含*元)

3000元

0.8%

0.6%

2

*元至*元(含*元)

0.2%

3

*元至*元(含*元)

0.16%

4

*元至*元(含*元)

0.12%

5

*元至*万元(含*万元)

0.08%

6

*万元至*万元(含*万元)

0.06%

0.6%

7

*万元及以上

0.04%

0.4%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受让方违约。

交易服务费须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

公告附件

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邵先生

联系电话

0516-*-*


,徐州

徐州 (略) 31.85%股权对应出资额637.*元转让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 (略)

项目编号

hhcq-gq*

标的名称

徐州 (略) 31.85%股权(对应出资额637.*元)

批准文件(决议)等

批准文件:《关于徐州 (略) 65%股权转让的批复》(徐国资产〔2022〕44号);

内部决议:《 (略)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徐州 (略) 股东会决议》。

挂牌日期

本次挂牌

起始日期

2022年9月19日

本次挂牌

截止日期

2022年11月2日(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公告期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转让方

名称

(略)

企业性质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徐州 (略)

企业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张余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MA201RAJ9J

注册资本

(万元)

*

成立时间

2019年9月05日

住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楼9层东侧902

经营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研发、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网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配件、电子产品、安防监控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1人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其他

标的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认缴出资*万元,股权占比51.00%; (略) 认缴出资637.*元,股权占比31.85%;

徐州 (略) 认缴出资343.*元,股权占比17.15%。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报表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408.46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日期与类型

2022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215.67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号

徐兴彭所评报字[2022]第1-23号

评估基准日

2022年7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0030GZWB*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808.14

特别事项说明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产(股)权,并对该产(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产(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转让底价

¥8,*(大写人民币*佰零*万*仟*佰元整)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1、《关于徐州 (略) 65%股权转让的批复》(徐国资产〔2022〕44号);

2、《 (略)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徐州 (略) 股东会决议》;

4、《情况说明》;

5、《评估报告》(徐兴彭所评报字[2022]第1-23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填写《受让申请》,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3. (略) 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须本人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本情况(原件);

3.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时前, (略) (http://**),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公告期满,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 (略) 发布为准。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徐州 (略) 规定的期限内,向徐州 (略) 提交*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

(7)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8)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6.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须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标准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元以下(含*元)

3000元

0.8%

0.6%

2

*元至*元(含*元)

0.2%

3

*元至*元(含*元)

0.16%

4

*元至*元(含*元)

0.12%

5

*元至*万元(含*万元)

0.08%

6

*万元至*万元(含*万元)

0.06%

0.6%

7

*万元及以上

0.04%

0.4%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受让方违约。

交易服务费须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

公告附件

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邵先生

联系电话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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