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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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自然资矿告字〔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莆政综〔2019〕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仙游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行政隶属于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管辖,处于我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内。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坐标):

A.(x*.315,y*.404)

B.(x*.315,y*.405)

C.(x*.315,y*.405)

D.(x*.315,y*.404)

E.(x*.315,y*.404)

开采最低标高:180米,开采最高标高:375米,矿区面积:0.1269平方公里,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能力:*立方米/年,经济类型:独立企业法人。拟开采矿区范围内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 579.*立方米,综合采矿回采率95%,可采储量495.*立方米。本次拟出让可采储量495.*立方米,用于机制砂生产。

二、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三、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8日17时止(仅限工作日)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18楼福 (略) 报名,同时购买拍卖出让文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拍卖文件,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三份(均加盖公章);如果委托他人购买拍卖出让文件,须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及要求

竞买人应于2019年4月28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是竞买人或竞买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由他人代交。

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交纳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收款单位: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行仙游县宝泉支行

账号:*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在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层拍卖大厅。

七、起拍价及确定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的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起始价为*元,起始增价幅度*元或其整倍数。本次采矿权拍卖无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无人报价,则不成交。

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按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最新规定存取。

九、注意事项

1、矿山投资为高风险投资,本次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得人应自愿承担此风险。

2、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竞买人交存保证金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次出让的矿产资源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畴,矿山临时用地、道路使用、山林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

4、因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提交的一些前置材料,多数属于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确认),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不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5、采矿权出让收益(拍卖成交价)不包含采矿权占用费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等;

6、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应缴总价款、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一次性汇入仙游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

7、竞得人保证金可等额抵交采矿权部分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

8、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佣金为每个标的*万*仟*佰元,佣金由福 (略) 向买受人单方收取。

9、该处矿山为机制砂生产项目配套矿山,采矿权买受人在竞得矿山采矿权后须书面承诺:一 (略) 境内建成生产能力不低于*m3/年的机制砂生产加工企业;采出的矿料应用于机器制砂,不得作 (略) 场,废料和不宜制砂的矿料须经出让方审核 (略) 场;机制砂生产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省住建厅、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质监局、地税局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机制砂的通知》(闽建建〔2014〕7号)文件中规定的机制砂行业准入条件。

10、合同签订前买受人还须支付前期开展的地质普查报告编制、储量评审、“三合一”方案编制、价款评估等费用(仙游县三房山矿区19.*元)。

11、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福 (略)
地 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 (略) 659号、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18楼

联 系 人:杨先生、陈小姐

电 话:0594-*、*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福 (略)

2019年4月1日

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自然资矿告字〔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莆政综〔2019〕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仙游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行政隶属于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管辖,处于我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内。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坐标):

A.(x*.315,y*.404)

B.(x*.315,y*.405)

C.(x*.315,y*.405)

D.(x*.315,y*.404)

E.(x*.315,y*.404)

开采最低标高:180米,开采最高标高:375米,矿区面积:0.1269平方公里,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能力:*立方米/年,经济类型:独立企业法人。拟开采矿区范围内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 579.*立方米,综合采矿回采率95%,可采储量495.*立方米。本次拟出让可采储量495.*立方米,用于机制砂生产。

二、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三、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8日17时止(仅限工作日)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18楼福 (略) 报名,同时购买拍卖出让文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拍卖文件,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三份(均加盖公章);如果委托他人购买拍卖出让文件,须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及要求

竞买人应于2019年4月28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是竞买人或竞买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由他人代交。

福建省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交纳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收款单位: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行仙游县宝泉支行

账号:*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在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层拍卖大厅。

七、起拍价及确定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的仙游县三房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十年采矿权起始价为*元,起始增价幅度*元或其整倍数。本次采矿权拍卖无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无人报价,则不成交。

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按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最新规定存取。

九、注意事项

1、矿山投资为高风险投资,本次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得人应自愿承担此风险。

2、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竞买人交存保证金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次出让的矿产资源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畴,矿山临时用地、道路使用、山林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

4、因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提交的一些前置材料,多数属于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确认),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不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5、采矿权出让收益(拍卖成交价)不包含采矿权占用费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等;

6、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应缴总价款、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一次性汇入仙游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

7、竞得人保证金可等额抵交采矿权部分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

8、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佣金为每个标的*万*仟*佰元,佣金由福 (略) 向买受人单方收取。

9、该处矿山为机制砂生产项目配套矿山,采矿权买受人在竞得矿山采矿权后须书面承诺:一 (略) 境内建成生产能力不低于*m3/年的机制砂生产加工企业;采出的矿料应用于机器制砂,不得作 (略) 场,废料和不宜制砂的矿料须经出让方审核 (略) 场;机制砂生产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省住建厅、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质监局、地税局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机制砂的通知》(闽建建〔2014〕7号)文件中规定的机制砂行业准入条件。

10、合同签订前买受人还须支付前期开展的地质普查报告编制、储量评审、“三合一”方案编制、价款评估等费用(仙游县三房山矿区19.*元)。

11、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福 (略)
地 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 (略) 659号、 (略) 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18楼

联 系 人:杨先生、陈小姐

电 话:0594-*、*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福 (略)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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