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进出口南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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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进出口南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中汽进出口南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挂牌日期:2022-09-17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中汽进出口南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转让比例100
挂牌价格768.*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2-09-17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转让底价为768.*元,其中中 (略) 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41.*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283.*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27.*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本项目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业持有位 (略) 100号五层房产,原证载用途为住宅,该处房产目前装修情况为办公装修,无燃气等住宅用配套设施,现已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现证载用途为办公。 3.依据评估报告,(1)标的企业持有位 (略) 100号房产附房一层,证载用途为办公,目前出租做商业使用,为临街门面,故本次评估根据房产实际情况按照商业用途评估。(2)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张玉坤的垫付购房款,该笔款项为被标的企业于2013年销售房屋给个人的预付售房款,通过张玉坤进行中转,因买方已实际将购房款支付给张玉坤,张玉坤也已将该笔款项转给标的企业,故该项其他应付款无需支付,故本次评估将该笔其他应付款评估为零。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照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支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照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支付;(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标的企业的股东资格的规定,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交易、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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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2-09-17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中汽进出口南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转让比例100
挂牌价格768.*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2-09-17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转让底价为768.*元,其中中 (略) 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41.*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283.*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27.*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本项目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业持有位 (略) 100号五层房产,原证载用途为住宅,该处房产目前装修情况为办公装修,无燃气等住宅用配套设施,现已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现证载用途为办公。 3.依据评估报告,(1)标的企业持有位 (略) 100号房产附房一层,证载用途为办公,目前出租做商业使用,为临街门面,故本次评估根据房产实际情况按照商业用途评估。(2)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张玉坤的垫付购房款,该笔款项为被标的企业于2013年销售房屋给个人的预付售房款,通过张玉坤进行中转,因买方已实际将购房款支付给张玉坤,张玉坤也已将该笔款项转给标的企业,故该项其他应付款无需支付,故本次评估将该笔其他应付款评估为零。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照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支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照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支付;(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标的企业的股东资格的规定,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交易、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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