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4768bf6551480291b44b43714555b0)原广元市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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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768bf6551480291b44b43714555b0)原广元市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竞价公告

(略) 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
标的名称 (略) 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
项目编码DSCQ*-2 挂牌价格4.14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21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09-2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200元及2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简介:详见《招租资产明细表》。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闲置状态。

4、出租形式:现状分标的出租。

5、免租期:无。

6、用途:所有房屋均以现状出租,禁止经营危化、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类项目,涉及需要进行消防验收的培训机构、宾馆等特殊行业特殊规定的项目需自行咨询审批机关。

标的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200元及2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资产信息表(房产类)

标的名称

(略) 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

地理位置

(略) 利州区嘉陵办事 (略) 康宁公寓办公用房

房屋用途

办公

所在楼层

5层

建筑面积

230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见评估报告。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注:该表单为参考性文本。每个标的对应一个表单。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利州区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F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利州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利 (略) 55号
注册资本(万元)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建
所属行业其他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A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利州区委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清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通知
批准日期2012-06-20
批准文号广利委办【2012】115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永瑞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0-03-26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2020-04-01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4.14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年租金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14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房租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标的明细表》。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出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1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招租竞租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租赁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四、该项目自2022年09月21日起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引荐意向承租方,详情见《合作公告》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若涉及公共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保障,并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二、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没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三、租赁用途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并按照房屋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五、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六、承租后按每半年度用现金存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

七、意向承租人成功竞租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履约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招租方有权扣收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除去招租方和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做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
三、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管费、网络通讯、卫生、停车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 、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房屋,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收到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从承租方已交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七、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招租明细表》等资料。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2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广元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划转出租方指定帐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房屋权属证明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招租明细表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略) 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
标的名称 (略) 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
项目编码DSCQ*-2 挂牌价格4.14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21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09-2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200元及2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简介:详见《招租资产明细表》。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闲置状态。

4、出租形式:现状分标的出租。

5、免租期:无。

6、用途:所有房屋均以现状出租,禁止经营危化、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类项目,涉及需要进行消防验收的培训机构、宾馆等特殊行业特殊规定的项目需自行咨询审批机关。

标的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200元及2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资产信息表(房产类)

标的名称

(略) 利州区水务局办公楼5楼招租

地理位置

(略) 利州区嘉陵办事 (略) 康宁公寓办公用房

房屋用途

办公

所在楼层

5层

建筑面积

230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见评估报告。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注:该表单为参考性文本。每个标的对应一个表单。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利州区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F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利州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利 (略) 55号
注册资本(万元)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建
所属行业其他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A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利州区委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清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通知
批准日期2012-06-20
批准文号广利委办【2012】115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永瑞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0-03-26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2020-04-01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4.14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年租金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14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房租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标的明细表》。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出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1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招租竞租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租赁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四、该项目自2022年09月21日起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引荐意向承租方,详情见《合作公告》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若涉及公共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保障,并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二、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没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三、租赁用途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并按照房屋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五、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六、承租后按每半年度用现金存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

七、意向承租人成功竞租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履约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招租方有权扣收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除去招租方和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做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
三、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管费、网络通讯、卫生、停车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 、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房屋,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收到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从承租方已交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七、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招租明细表》等资料。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2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广元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划转出租方指定帐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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