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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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编号QD2022DF*项目名称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青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 (略) 1号所在地区山东省 - (略)
    法定代表人刘志龙成立时间2014-06-13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21J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57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2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青岛红星 (略) 75
    2日本国蝶理株式会社2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423.*3924.*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5-31*.*1407.*1285.*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青 (略) 评估基准日前的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评估,青 (略) 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期间的损益情况均为审计后的价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根据所采用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对相关财务报表发表专业意见。

    2.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最终的评估结论。即:青 (略) 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22年5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542,619,*(大写:人民币*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点击查看>>元*角*分)。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编号QD2022DF*项目名称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青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 (略) 1号所在地区山东省 - (略)
    法定代表人刘志龙成立时间2014-06-13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21J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57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2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青岛红星 (略) 75
    2日本国蝶理株式会社2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423.*3924.*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5-31*.*1407.*1285.*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青 (略) 评估基准日前的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评估,青 (略) 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期间的损益情况均为审计后的价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根据所采用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对相关财务报表发表专业意见。

    2.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最终的评估结论。即:青 (略) 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22年5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542,619,*(大写:人民币*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点击查看>>元*角*分)。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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