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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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公告 有效期: 2022-09-21 至 2022-09-28
撰写单位: (略) 场 (略)
(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制单价(%):33.3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去域内拟出让土地价格进行评估。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协议一年一签。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 (略) 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征集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场 (略)
地址: 沈抚新区金风街89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场 (略)
账号: J*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洪林
电话: 024-*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公告 有效期: 2022-09-21 至 2022-09-28
撰写单位: (略) 场 (略)
(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土地挂牌底价预评估费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制单价(%):33.3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去域内拟出让土地价格进行评估。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协议一年一签。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 (略) 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征集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场 (略)
地址: 沈抚新区金风街89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场 (略)
账号: J*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洪林
电话: 024-*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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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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