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 | 人民币*元(首5年租金) | ||||||||||
(略) 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元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 月10 日18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2年9月22日09:00-2022年10 月11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根据出租人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亩) | 挂牌价 (元)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经营范围、租赁要求 | 备注 | ||||||
1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 | 143.6 | * | * | * | 办学 | 租期为20年,合同每5年一签,第一个5年租期从2023年开始。 本次挂牌价仅为第一个5年租期租金总额(竞租底价),以本次公开竞价产生成交价确定最终价格。从第6年期租金另行确定, (略) 价格认定中心每5年进行一次认定的价格为准。 | ||||||
(二)标的简况 招租标的位于合浦县城廉州镇,占地面积143.6亩,出租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权属的房屋及构筑物包括:1.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014平方米;2.教学教辅用房8栋,共*平方米。包括教学楼4栋(教室68间)以及综合实训大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各1栋;3. 生活用房14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学生公寓楼6栋(宿舍277间)建筑面积共*平方米,食堂、礼堂、车库、公厕、配电房等其他生活用房8栋4763平方米。【详见附件《 (略) 价格认证中 (略) 合浦师范学校租赁底价的认定结论书》(钦市价认定〔2022〕30号)】 备注:1.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招租标用途只限于办学,办学的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取得办学许可。 2.办学周期长,出租期限为20年,每5年一签,第一个5年租期从2023年开始。 3.资产 (略) 价格认证中心每5年进行一次出租金额认定。第一个5年租期的租金, (略) 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招租底价进行公开招租所确定金额为准。从第二个5年租期开始,出租资产的 (略) 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即可,不再进行公开招租。 4.第1个5年租期支付方式:第一年支付*元;第2年支付*元;第3年支付*元;第4年支付*元;第5年付清。 5.第6年起,以5年为一个租赁周期,每 (略) 价格认定中人认定租金金额按年均摊支付。 6.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承租人负责校园资产的维修维护,承租人如需在校园内改扩建租赁物或新建构筑物,必须书面报出租人同意后方能实施,且租期满后,新建、改扩建的资产归出租人所有。 7.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8.承租人须服从出租人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管理。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资质等主体资料。 2.有办学资格并有5年办学经验,提供相关校区租赁合同、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 3.竞租人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 4.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持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钦南区南珠街 (略) 89号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成交价款 |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第一年支付*元;第二年支付*元;第三年支付*元;第四年支付*元;第五年交清余下尚未支付的租金。具体支付时间等事宜将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账 号:* 开户行:广西北 (略) 钦州分行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2年9月22日09:00-2022年10 月11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 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办学资质证明文件及要求有5年办学经验(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申办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前30分钟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报名时上传E交易系统的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零*仟元整(¥*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周老师 0777-*;* | |||||||||||
报名咨询 | 覃小姐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 | 人民币*元(首5年租金) | ||||||||||
(略) 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元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 月10 日18时 |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2年9月22日09:00-2022年10 月11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根据出租人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亩) | 挂牌价 (元)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经营范围、租赁要求 | 备注 | ||||||
1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闲置资产 | 143.6 | * | * | * | 办学 | 租期为20年,合同每5年一签,第一个5年租期从2023年开始。 本次挂牌价仅为第一个5年租期租金总额(竞租底价),以本次公开竞价产生成交价确定最终价格。从第6年期租金另行确定, (略) 价格认定中心每5年进行一次认定的价格为准。 | ||||||
(二)标的简况 招租标的位于合浦县城廉州镇,占地面积143.6亩,出租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浦校区权属的房屋及构筑物包括:1.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014平方米;2.教学教辅用房8栋,共*平方米。包括教学楼4栋(教室68间)以及综合实训大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各1栋;3. 生活用房14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学生公寓楼6栋(宿舍277间)建筑面积共*平方米,食堂、礼堂、车库、公厕、配电房等其他生活用房8栋4763平方米。【详见附件《 (略) 价格认证中 (略) 合浦师范学校租赁底价的认定结论书》(钦市价认定〔2022〕30号)】 备注:1.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 | /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招租标用途只限于办学,办学的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取得办学许可。 2.办学周期长,出租期限为20年,每5年一签,第一个5年租期从2023年开始。 3.资产 (略) 价格认证中心每5年进行一次出租金额认定。第一个5年租期的租金, (略) 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招租底价进行公开招租所确定金额为准。从第二个5年租期开始,出租资产的 (略) 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即可,不再进行公开招租。 4.第1个5年租期支付方式:第一年支付*元;第2年支付*元;第3年支付*元;第4年支付*元;第5年付清。 5.第6年起,以5年为一个租赁周期,每 (略) 价格认定中人认定租金金额按年均摊支付。 6.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承租人负责校园资产的维修维护,承租人如需在校园内改扩建租赁物或新建构筑物,必须书面报出租人同意后方能实施,且租期满后,新建、改扩建的资产归出租人所有。 7.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8.承租人须服从出租人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管理。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资质等主体资料。 2.有办学资格并有5年办学经验,提供相关校区租赁合同、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 3.竞租人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 4.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持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钦南区南珠街 (略) 89号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成交价款 |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第一年支付*元;第二年支付*元;第三年支付*元;第四年支付*元;第五年交清余下尚未支付的租金。具体支付时间等事宜将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账 号:* 开户行:广西北 (略) 钦州分行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2年9月22日09:00-2022年10 月11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 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办学资质证明文件及要求有5年办学经验(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申办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前30分钟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报名时上传E交易系统的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零*仟元整(¥*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周老师 0777-*;* | |||||||||||
报名咨询 | 覃小姐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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