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房屋租赁权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房屋租赁权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 (略) (略) )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 (略) (略) 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房屋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2ZL1459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9-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9-30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及电话 | 颜先生,叶先生 0571-*、0571-* | ||
联系地址 | (略) 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房屋名称 |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房屋 | ||
房屋坐落 |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物业类型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 | |||
共有情况 | / | 规划用途 | ||
房屋性质 | / | 建筑面积 | ||
土地使用证号 | 杭萧国用(2013)第*号 | |||
地类(用途) | 商业用地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终止日期 | 2053-06-14 | 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 |
其他披露事项 |
|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元/年 |
出租面积 | 324.64 | |
出租期限 | 交付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免租期 | 1个月(交付日起1个月,在首期租金支付时扣除) | |
租金支付条件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4个租赁年度起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期满(租赁年度不满1年的在递增后按月折算)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第1计租年度3个月租金计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出租用途要求 | 未经出租方允许 (略) 、烟酒项目;不得经营殡葬项目;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项目;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藏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或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承租方承租房屋前,须实地察看该租赁物业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并认可其已满足约定的交付条件。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4)承租方在进行经营活动前,有义务根据所需经营的业态自行了解清楚相关营业执照、资质的审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审批、环保审批、教育局审批等),并自行核实拟承租的房屋是否能够达到审批要求。(5)知悉并同意:本次租赁房屋原为养老房屋用房,无房产权证,为土地证杭萧国用(2013)第*号部分,租赁房屋范围具体详见出租方提供的平面图。承租方承诺对上述物业用房的用途和租赁物业现状、设施及物业环境有充分了解,如因租赁物业规划用途和租赁用途不一致而导致未取得前述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3、房屋交付: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第一计租年度的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 否 | |
踏勘安排 |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施女士0571-*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1 |
交纳金额 |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充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7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个周期。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是否专场 | 否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附件下载: | ||
租赁房屋权证等标的清单1.xlsx | ||
附件-承诺函3.docx | ||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 (略) (略) )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 (略) (略) 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房屋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2ZL1459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9-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9-30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及电话 | 颜先生,叶先生 0571-*、0571-* | ||
联系地址 | (略) 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房屋名称 |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房屋 | ||
房屋坐落 | 钱塘区临江街道江海时代花园1幢1-101、102室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物业类型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 | |||
共有情况 | / | 规划用途 | ||
房屋性质 | / | 建筑面积 | ||
土地使用证号 | 杭萧国用(2013)第*号 | |||
地类(用途) | 商业用地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终止日期 | 2053-06-14 | 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 |
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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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元/年 |
出租面积 | 324.64 | |
出租期限 | 交付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免租期 | 1个月(交付日起1个月,在首期租金支付时扣除) | |
租金支付条件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4个租赁年度起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期满(租赁年度不满1年的在递增后按月折算)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第1计租年度3个月租金计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出租用途要求 | 未经出租方允许 (略) 、烟酒项目;不得经营殡葬项目;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项目;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藏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或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承租方承租房屋前,须实地察看该租赁物业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并认可其已满足约定的交付条件。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4)承租方在进行经营活动前,有义务根据所需经营的业态自行了解清楚相关营业执照、资质的审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审批、环保审批、教育局审批等),并自行核实拟承租的房屋是否能够达到审批要求。(5)知悉并同意:本次租赁房屋原为养老房屋用房,无房产权证,为土地证杭萧国用(2013)第*号部分,租赁房屋范围具体详见出租方提供的平面图。承租方承诺对上述物业用房的用途和租赁物业现状、设施及物业环境有充分了解,如因租赁物业规划用途和租赁用途不一致而导致未取得前述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3、房屋交付: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第一计租年度的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 否 | |
踏勘安排 |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施女士0571-*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1 |
交纳金额 |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充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7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个周期。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是否专场 | 否 |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附件下载: | ||
租赁房屋权证等标的清单1.xlsx | ||
附件-承诺函3.docx | ||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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