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建筑物、构筑物、各类资产及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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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建筑物、构筑物、各类资产及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二次挂牌)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建筑物、构筑物、各类资产及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22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2-10-24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扣除已转让活畜评估值后,评估价为*元)
评估基准日2021-09-18
评估机构内蒙古立信房地产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乌兰察布农村 (略)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本次转让房屋、土地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霸王河荒山(绿化基地)挂牌拍卖并评估的议案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兰察布农商银行董事会

特别
告知

1.标的现状:本次转让的资产包中包含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林权、荒山承包经营权等资产,标的资产包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需提前与当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林业部门等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及准许条件。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乌集林证字(2014)第011号林权证显示,承包流转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54年10月1日止。林权证登记在乌兰察布农村 (略) 。标的位 (略) 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标的处于自营状态。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及评估报告显示,此次转让的荒山使用权和林权面积为1600亩,自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面积约*平方米;共有林木*棵,该批林木无砍伐证,不可进行大量砍伐破坏。

2.本次转让资产中有多辆农用车、摩托车、装载机、挖掘机、打捆覆膜机、铡草机、喷灌机等车辆设备(详见公告附件),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设备,了解车辆设备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

3.本次标的转让若涉及税费,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双方协商承担。若涉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标的在资产交接前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资产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资产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林地实际面积及有林面积和林木种类和数量以实地测算的面积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前应自行到实地调查测算并判定,标的以现状交付。因转让标的资产种类众多,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务必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提前和当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等相关部门确定相关对应情况,并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转让方及村集体及村民处了解情况,充分做好林地调查工作等。

6.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瑕疵、当地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田畲地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地经营、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标的勘验联系人:*。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信息仅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林业部门等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标的资产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体积等指标以实际测量为准,如评估报告与实际测量存在误差不调整双方交易价格。。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9.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转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在交接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处于自营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机动车年检等事宜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有关费用,资产交接后,因租赁车辆、设备等产生交通事故、侵害他人权益等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

7、受让方在标的承包期间需负责设备、车辆、房产等正常损耗、保养、维修、房屋的修缮等并承担有关费用,且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应合理使用标的,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受让方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生产,定期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受让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标的地址: (略) 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

标的勘验联系人:任先生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09-22 09:00:00 至 2022-10-24 23:59:59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0-2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9-22 09:00:00-2022-10-25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寇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内蒙 (略) 赛罕 (略) 3号
技术支持赵经理*
其 他

, (略) ,集宁区,乌兰察布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建筑物、构筑物、各类资产及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22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2-10-24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扣除已转让活畜评估值后,评估价为*元)
评估基准日2021-09-18
评估机构内蒙古立信房地产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乌兰察布农村 (略)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本次转让房屋、土地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霸王河荒山(绿化基地)挂牌拍卖并评估的议案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兰察布农商银行董事会

特别
告知

1.标的现状:本次转让的资产包中包含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林权、荒山承包经营权等资产,标的资产包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需提前与当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林业部门等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及准许条件。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乌集林证字(2014)第011号林权证显示,承包流转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54年10月1日止。林权证登记在乌兰察布农村 (略) 。标的位 (略) 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标的处于自营状态。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及评估报告显示,此次转让的荒山使用权和林权面积为1600亩,自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面积约*平方米;共有林木*棵,该批林木无砍伐证,不可进行大量砍伐破坏。

2.本次转让资产中有多辆农用车、摩托车、装载机、挖掘机、打捆覆膜机、铡草机、喷灌机等车辆设备(详见公告附件),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设备,了解车辆设备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

3.本次标的转让若涉及税费,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双方协商承担。若涉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标的在资产交接前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资产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资产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林地实际面积及有林面积和林木种类和数量以实地测算的面积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前应自行到实地调查测算并判定,标的以现状交付。因转让标的资产种类众多,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务必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提前和当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等相关部门确定相关对应情况,并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转让方及村集体及村民处了解情况,充分做好林地调查工作等。

6.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瑕疵、当地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田畲地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地经营、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标的勘验联系人:*。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信息仅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林业部门等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标的资产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体积等指标以实际测量为准,如评估报告与实际测量存在误差不调整双方交易价格。。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9.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转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在交接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处于自营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机动车年检等事宜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有关费用,资产交接后,因租赁车辆、设备等产生交通事故、侵害他人权益等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

7、受让方在标的承包期间需负责设备、车辆、房产等正常损耗、保养、维修、房屋的修缮等并承担有关费用,且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应合理使用标的,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受让方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生产,定期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受让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标的地址: (略) 集宁区马莲渠乡二广高速西侧

标的勘验联系人:任先生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09-22 09:00:00 至 2022-10-24 23:59:59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0-2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9-22 09:00:00-2022-10-25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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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寇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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