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GS1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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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GS1000003)

项目编号:WL2022RZ015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 (略) 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9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肃 (略) 129号福华馨苑20号楼4号门店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李晨曦

成立时间

2020/09/02

注册资本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4PXKP1J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组织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电气安装;建筑装饰和装修;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广告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饭店;住宅房屋建筑;正餐服务; (略) 工程建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点击查看>>

职工人数

8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甘肃省城乡 (略)

10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2.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

*.6521

*.7726

负债总额

——

*.2330

*.5539

所有者权益

——

2984.4191

9943.2187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15.5809

-41.2004

净利润

——

-15.5809

-41.2004

审计机构名称

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6/30

——

-40.5570

-40.557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0543

*.3927

9902.6616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1

不低于565.*元

5%-49%

拟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26.*元不高于9607.*元

拟增资底价

*/每元注册资本

募集资金用途

1.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2.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新增股东占比5%-4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甘肃省城乡 (略)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甘肃省城乡 (略)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变更股本比例的批复》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标的均以展示的融资方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投资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投资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5.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竞争性谈判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调查期内,有权及有必要了解、调查增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2.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材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增资企业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对本项目做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增资企业情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对增资企业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增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扩股对意向投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

5.超出拟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进入到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公告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符合本次募资要求且认购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各方就《增资扩股合同》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如征集到多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认购价格与数量情况。

(2)意向投资方为非公资本且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投资方的依法诚信经营情况、 (略) 场信誉情况。

(4)意向投资 (略) 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 (略) 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

(5) (略) 具有文化理念的整合性,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意向投资方以货币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7)意向投资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优先选择施工类、房地产开发类且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的民营企业。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符合要求,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融资方确认其为最终投资人且双方就《增资扩股合同》达成一致。

2.融资方主动申请终止项目。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募集1家意向投资方,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2.认购方式为货币入股,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3.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增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增资结果。
4.意向投资方须在被融资方确定为投资方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合同》,并按照《增资扩股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
6.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7.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能够证明意向投资方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展现意向投资方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及符合本次增资扩股意向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数额及价格条件的报价文件并予以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签署《投资申请与承诺书》,于公告期内送达至甘交所集团。

8.本次增资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融资方所有。

其他事项

1.融资方须于收到意向投资方报名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由甘交所集团向其出具《投资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的出具《投资资格不予确认通知书》。

2.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标的交付

-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投资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20日17时

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报价函及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能展现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并予以密封;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投资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为人民币*元,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受让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经过竞争性谈判,未成为投资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投资价款。并在出具增资扩股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转为部分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

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①意向投资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②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修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为2家及以上:①意向投资方均未参加竞争性谈判;②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3)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拒绝参与增资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特别提示: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赵经理:*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

咨询地址

(略) 城 (略) 中广商务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他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项目编号:WL2022RZ015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 (略) 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9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肃 (略) 129号福华馨苑20号楼4号门店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李晨曦

成立时间

2020/09/02

注册资本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4PXKP1J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组织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电气安装;建筑装饰和装修;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广告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饭店;住宅房屋建筑;正餐服务; (略) 工程建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点击查看>>

职工人数

8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甘肃省城乡 (略)

10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2.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

*.6521

*.7726

负债总额

——

*.2330

*.5539

所有者权益

——

2984.4191

9943.2187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15.5809

-41.2004

净利润

——

-15.5809

-41.2004

审计机构名称

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6/30

——

-40.5570

-40.557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0543

*.3927

9902.6616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1

不低于565.*元

5%-49%

拟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26.*元不高于9607.*元

拟增资底价

*/每元注册资本

募集资金用途

1.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2.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新增股东占比5%-4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甘肃省城乡 (略)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甘肃省城乡 (略)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变更股本比例的批复》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标的均以展示的融资方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投资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投资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5.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竞争性谈判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调查期内,有权及有必要了解、调查增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2.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材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增资企业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对本项目做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增资企业情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对增资企业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增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扩股对意向投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

5.超出拟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进入到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公告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符合本次募资要求且认购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各方就《增资扩股合同》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如征集到多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认购价格与数量情况。

(2)意向投资方为非公资本且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投资方的依法诚信经营情况、 (略) 场信誉情况。

(4)意向投资 (略) 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 (略) 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

(5) (略) 具有文化理念的整合性,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意向投资方以货币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7)意向投资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优先选择施工类、房地产开发类且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的民营企业。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符合要求,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融资方确认其为最终投资人且双方就《增资扩股合同》达成一致。

2.融资方主动申请终止项目。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募集1家意向投资方,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2.认购方式为货币入股,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3.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增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增资结果。
4.意向投资方须在被融资方确定为投资方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合同》,并按照《增资扩股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
6.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7.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能够证明意向投资方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展现意向投资方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及符合本次增资扩股意向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数额及价格条件的报价文件并予以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签署《投资申请与承诺书》,于公告期内送达至甘交所集团。

8.本次增资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融资方所有。

其他事项

1.融资方须于收到意向投资方报名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由甘交所集团向其出具《投资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的出具《投资资格不予确认通知书》。

2.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标的交付

-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投资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20日17时

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报价函及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能展现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并予以密封;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投资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为人民币*元,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受让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经过竞争性谈判,未成为投资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投资价款。并在出具增资扩股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转为部分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

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①意向投资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②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修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为2家及以上:①意向投资方均未参加竞争性谈判;②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3)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拒绝参与增资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特别提示: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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