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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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3 至 2022-09-29
撰写单位: (略)
(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1、疫情防控终端(710台)2、疫情防控抓拍相机(710台)3、存储卡128G(710张)4、疫情防控报警(1420个)5、出 (略) (1套)6、安装及售后落地运营服务(710台)

1、 (略) 卡套餐(710张),含10G/月流量,陶瓷卡制作费,增加短信功能预计每月每张卡发送20条短信;2、硬件服务器配置;3、20 (略) 本地专线;4、一条50M数据本地专线;5、机房内服务器本地运营环境维护。

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约期限: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共计2个月。

(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共计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 (略) , (略) 3楼(康 (略) 2号, (略) 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康 (略)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炫达
电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3 至 2022-09-29
撰写单位: (略)
(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康平县智慧防控出租车运营管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1、疫情防控终端(710台)2、疫情防控抓拍相机(710台)3、存储卡128G(710张)4、疫情防控报警(1420个)5、出 (略) (1套)6、安装及售后落地运营服务(710台)

1、 (略) 卡套餐(710张),含10G/月流量,陶瓷卡制作费,增加短信功能预计每月每张卡发送20条短信;2、硬件服务器配置;3、20 (略) 本地专线;4、一条50M数据本地专线;5、机房内服务器本地运营环境维护。

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约期限: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共计2个月。

(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共计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 (略) , (略) 3楼(康 (略) 2号, (略) 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康 (略)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炫达
电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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