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HB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9-23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9-26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 (略) 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项目采购人为[ (略) 咸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略) 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采购项目,此次增补采购是由于咸宁云中台ICT前向合同金额审增导致。 (略) 咸宁分公司在中标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后,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转包,【武汉 (略) 】中标,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编号:HBXNA*CGN00),服务期限三年。 经过相关专业机构对原项目前向合同(编号:HBXNA*CGN00)项目结算造价审核确认后,根据审定金额进行了合同增补变更(编号:HBXNA*CGN00),现需据此对其后向分包合同(编号:HBXNA*CGN00)进行审增采购,与原中标供应商【武汉 (略) 】重新签订金额增补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 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本项目为原公开招标项目金额增补(原采购结果编码【2019】HB*号),原中标人【武汉 (略) 】施工内容与原项目一致。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武汉 (略)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6日,共4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咸宁分公司 电话:*雷浩 邮箱:*@*89.cn 地址: (略) 银泉大道518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咸宁分公司 日 期:2022年9月22日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HB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9-23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9-26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 (略) 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项目采购人为[ (略) 咸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略) 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金额审增采购项目,此次增补采购是由于咸宁云中台ICT前向合同金额审增导致。 (略) 咸宁分公司在中标G107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交通服务项目后,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转包,【武汉 (略) 】中标,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编号:HBXNA*CGN00),服务期限三年。 经过相关专业机构对原项目前向合同(编号:HBXNA*CGN00)项目结算造价审核确认后,根据审定金额进行了合同增补变更(编号:HBXNA*CGN00),现需据此对其后向分包合同(编号:HBXNA*CGN00)进行审增采购,与原中标供应商【武汉 (略) 】重新签订金额增补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 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本项目为原公开招标项目金额增补(原采购结果编码【2019】HB*号),原中标人【武汉 (略) 】施工内容与原项目一致。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武汉 (略)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6日,共4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咸宁分公司 电话:*雷浩 邮箱:*@*89.cn 地址: (略) 银泉大道518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咸宁分公司 日 期:2022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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