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庆液化气销售分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118节铁路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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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庆液化气销售分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118节铁路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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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庆液化气销售分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118节铁路槽车)
项目编号GR2022CQ*转让底价1437.*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9-2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10-25
标的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略) >市辖区资产类别设备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标的系中 (略) (略) 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共118项,主要为达到报废 (略) 液化气罐车。
标的所在位置标的物分别位 (略) (略) 苏家屯车辆段、 (略) (略) 槽罐检修厂、 (略) (略) 沈阳东站、 (略) 、中 (略) 、中 (略) 六处地点。
转让底价(万元)1437.*元
计量单位详见附表数量详见附表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3512号
评估基准日2022-03-31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物存放期间存在占线费,此外 (略) (略) 槽罐检修厂的 (略) 槽车有洗罐费用*元尚未支付,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标的踏勘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中 (略) (略)
行为批准机构 (略)
评估备案机构中国石 (略)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为中 (略) (略) 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共计1 (略) 槽车,本项目系整体转让,详见《设备清单》。
2.本次转让标的物按资产的实际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踏勘时根据《现场踏勘管理要求》(内容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需签署《未踏勘标的风险承诺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联系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由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获得资格确认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取得竞拍资格。
4.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2022年10 月27日下午2 时,拍卖地点: (略) (http://**)。
5.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及拍卖机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交易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服务费的;(6)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7)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8)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及拍卖机构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 (略) 槽车是否可以现场拆解、拉运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质、质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数据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7.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3%收取一次性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3%收取一次性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同意并执行如下条款:(1)受让方提取标的资产时,在转让方指定罐体位置切割最小直径不低于400mmX400mm任意形状开口;(2)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进行环保清洗,产生的危险废液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3)部分车辆存放处不具备现场施工拆解条件,受让方须自行联系落实拆解场地,并 (略) 部门协调调车转运至拆解场地。拆解、搬运所需的证件及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拆解、搬运手续不能办理,以及可能另外产生拆解、搬运费用的风险。转让方不保证标的 (略) 起票调车从存放地转运至拆解场地,转让方对此不提供相关协助,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性能方面的责任;(4)受让方应按时完成车辆拆解、转移,逾期调车至拆解场地的,受让方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停放单位签订《铁路自备车辆存车合同》并办理停放手续,逾期调车后发生的存放停车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5)全部标的物存放期间产生的占线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含存放在沈阳东站和沈 (略) 槽罐检修厂的标的物自2021年3月以来所产生的所有占线费); (略) (略) 槽罐检修厂的 (略) 槽车洗罐费用*元由受让方承担。(6)由于转让标的为 (略) 罐车、压力容器,属特种设备,且罐体内存有少量危险化学品残液,故在交付后涉及清洗、置换、拆解、切割、吊装、搬运等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与受让该标的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现停放专用线及企业关于 (略) 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解、装运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报废的相关行业规定和要求),受让方已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该项目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决定参与受让标的,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或损失等后果。(7)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监、环保、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液化 (略) 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除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处置,标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油气生产现场。若受让方未按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8)受让方在罐体拆解前必须进行清洗并向转让方提供清洗证明,罐体拆解后须将电子标签完好无损地交于转让方并提供罐体拆解照片及影像资料并出具拆解报告,以便转让方完成报废 (略) (略) 、市场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车辆信息注销工作。(9)标的物必须由具备相应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如果受让方没有拆解资质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拆解的,受让方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第三方的企业拆解资质证明材料。
9.本次资产评估值不含增值税,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10.受让方按成交价0.5%支付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全部标的物所产生的场地费及拆解、拉运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1.受让方须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解。
12.本项目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3.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未踏勘标的风险承诺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431.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拍卖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雨、惠明誉联系电话023-*

标的名称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庆液化气销售分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118节铁路槽车)1437.5124431设备 报名中

报价会名称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最新价(万元)状态开始时间
暂无报价会!
鉴证书编号鉴证书名称成交价(万元)日期
鉴证书暂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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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庆液化气销售分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118节铁路槽车)
项目编号GR2022CQ*转让底价1437.*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9-2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10-25
标的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略) >市辖区资产类别设备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标的系中 (略) (略) 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共118项,主要为达到报废 (略) 液化气罐车。
标的所在位置标的物分别位 (略) (略) 苏家屯车辆段、 (略) (略) 槽罐检修厂、 (略) (略) 沈阳东站、 (略) 、中 (略) 、中 (略) 六处地点。
转让底价(万元)1437.*元
计量单位详见附表数量详见附表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3512号
评估基准日2022-03-31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物存放期间存在占线费,此外 (略) (略) 槽罐检修厂的 (略) 槽车有洗罐费用*元尚未支付,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标的踏勘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中 (略) (略)
行为批准机构 (略)
评估备案机构中国石 (略)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为中 (略) (略) 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共计1 (略) 槽车,本项目系整体转让,详见《设备清单》。
2.本次转让标的物按资产的实际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踏勘时根据《现场踏勘管理要求》(内容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需签署《未踏勘标的风险承诺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联系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由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获得资格确认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取得竞拍资格。
4.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2022年10 月27日下午2 时,拍卖地点: (略) (http://**)。
5.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及拍卖机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交易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服务费的;(6)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7)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8)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及拍卖机构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 (略) 槽车是否可以现场拆解、拉运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质、质量等)及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数据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7.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3%收取一次性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3%收取一次性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同意并执行如下条款:(1)受让方提取标的资产时,在转让方指定罐体位置切割最小直径不低于400mmX400mm任意形状开口;(2)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进行环保清洗,产生的危险废液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3)部分车辆存放处不具备现场施工拆解条件,受让方须自行联系落实拆解场地,并 (略) 部门协调调车转运至拆解场地。拆解、搬运所需的证件及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拆解、搬运手续不能办理,以及可能另外产生拆解、搬运费用的风险。转让方不保证标的 (略) 起票调车从存放地转运至拆解场地,转让方对此不提供相关协助,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性能方面的责任;(4)受让方应按时完成车辆拆解、转移,逾期调车至拆解场地的,受让方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停放单位签订《铁路自备车辆存车合同》并办理停放手续,逾期调车后发生的存放停车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5)全部标的物存放期间产生的占线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含存放在沈阳东站和沈 (略) 槽罐检修厂的标的物自2021年3月以来所产生的所有占线费); (略) (略) 槽罐检修厂的 (略) 槽车洗罐费用*元由受让方承担。(6)由于转让标的为 (略) 罐车、压力容器,属特种设备,且罐体内存有少量危险化学品残液,故在交付后涉及清洗、置换、拆解、切割、吊装、搬运等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与受让该标的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现停放专用线及企业关于 (略) 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解、装运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报废的相关行业规定和要求),受让方已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该项目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决定参与受让标的,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或损失等后果。(7)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监、环保、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液化 (略) 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除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处置,标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油气生产现场。若受让方未按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8)受让方在罐体拆解前必须进行清洗并向转让方提供清洗证明,罐体拆解后须将电子标签完好无损地交于转让方并提供罐体拆解照片及影像资料并出具拆解报告,以便转让方完成报废 (略) (略) 、市场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车辆信息注销工作。(9)标的物必须由具备相应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如果受让方没有拆解资质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拆解的,受让方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第三方的企业拆解资质证明材料。
9.本次资产评估值不含增值税,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10.受让方按成交价0.5%支付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全部标的物所产生的场地费及拆解、拉运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1.受让方须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解。
12.本项目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3.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未踏勘标的风险承诺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431.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拍卖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雨、惠明誉联系电话023-*

标的名称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庆液化气销售分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118节铁路槽车)1437.5124431设备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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