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485.89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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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85.89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

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8月21日,对山西 (略) 的债权本金*.*元,利息含罚息*.*元。

担保方式

01
保证担保

山西冀中能源 (略) 在最高额15亿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02
抵押担保

以位于 (略) 下栅乡王马村的采矿权在最高额15亿元内提供抵押担保,采矿权的矿种为焦煤,可采储量*万吨,证载产能*吨/年。

处置情况

(略) 调解书,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查封资产如下:

(1)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方山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51%,出资额*元);


(2)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77%,出资额*元);


(3)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万元);


(4)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吕梁离石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元);


(5)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方山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元);


(6)首封山西冀中能源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51%,出资额*万元);


(7)首封山西冀中能源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出资额*元);


(8)首封山西冀中能源 (略) 持有的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97.5%,出资额*元);


(9)首封登记在山西 (略) 名下的*吨/年焦化产能;


(10)首封山西 (略) (略)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万元)。


资产卖点

1、债务人为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主体,在产煤矿5座(产能合计*吨/年,储量合计3亿吨)、焦化厂1座(在产*吨/年),其控股股权及旗下5座在产煤矿、1座焦化厂对应的股权均已首封。


2、保证人由河北省大型国企冀中 (略) 全资控股, (略) 。


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请联系
李先生
咨询电话:*

联系邮箱:*@*fae.cn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 (略) 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3)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8月21日,对山西 (略) 的债权本金*.*元,利息含罚息*.*元。

担保方式

01
保证担保

山西冀中能源 (略) 在最高额15亿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02
抵押担保

以位于 (略) 下栅乡王马村的采矿权在最高额15亿元内提供抵押担保,采矿权的矿种为焦煤,可采储量*万吨,证载产能*吨/年。

处置情况

(略) 调解书,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查封资产如下:

(1)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方山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51%,出资额*元);


(2)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77%,出资额*元);


(3)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万元);


(4)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吕梁离石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元);


(5)首封山西 (略) 持有的山西方山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元);


(6)首封山西冀中能源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51%,出资额*万元);


(7)首封山西冀中能源 (略) 持有的山西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出资额*元);


(8)首封山西冀中能源 (略) 持有的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97.5%,出资额*元);


(9)首封登记在山西 (略) 名下的*吨/年焦化产能;


(10)首封山西 (略) (略) (略) 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出资额*万元)。


资产卖点

1、债务人为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主体,在产煤矿5座(产能合计*吨/年,储量合计3亿吨)、焦化厂1座(在产*吨/年),其控股股权及旗下5座在产煤矿、1座焦化厂对应的股权均已首封。


2、保证人由河北省大型国企冀中 (略) 全资控股, (略) 。


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请联系
李先生
咨询电话:*

联系邮箱:*@*fae.cn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 (略) 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3)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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