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青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广东中青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2、我方实施本次转让,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让事项的内部决策、转让行为、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设置的报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且我方自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南方产权中心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我方提交文件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4、拟向管理层转让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载的禁止受让情形。5、我方保证和承诺已向贵中心提供了包括来源于转让标的在内的各相关方的、本次转让交易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并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次交易的我方已掌握的事实已通过所提交的转让申请资料向贵中心及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中青 (略)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权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号之八自编第二层201房间(仅限办公) | ||
成立时间 | 2017-08-03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59RA9D2C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
职工人数 | 7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股东数量(个) | 2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债权金额(万元) | |
职工安置 | 不涉及职工安置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
项目附件 | 产权交易合同.pdf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略) (略) | 55.0000 | |
2 | 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 45.0000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18.00 | -697.82 | -697.8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94.11 | 2091.35 | -1497.23 | |
审计机构 | 广东天健 (略)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2-08-31 | 204.35 | -522.39 | -522.39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33.77 | 2467.53 | -2033.77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1.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产权转让申请或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诚意金或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诚意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诚意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 (略) 账 号:*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3. 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4.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服务费用的收付):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 (略) 账号:*开户行:招商 (略) 东路支行6.本项目涉及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其他原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1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通知交易双方签订合同。6.2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尚有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6.2.1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原股东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6.2.2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受征询原股东需在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答复是否行权,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则视为放弃行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拟了解企业价值而涉及的广东中青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财兴资评字(2022)第330号)、广东天健 (略) 出具的《广东中青 (略) 2021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健莞审字(2022)0729号) (略) 岳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拟挂牌转让其持有广东中青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之法律意见书》。2.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略) | ||
注册地 | (略) 越秀区寺贝 (略) 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郑耀南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其他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 *76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0000%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0000% |
持有产(股)权数量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 否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日期 | 2022-09-0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团省委书记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万元) | 0.0001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 ||
保证金详细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1)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通知交易双方签订合同。(2)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尚有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 ①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原股东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 ②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受征询原股东需在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答复是否行权,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则视为放弃行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6个周期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略) 址 | http://** |
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2、我方实施本次转让,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让事项的内部决策、转让行为、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设置的报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且我方自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南方产权中心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我方提交文件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4、拟向管理层转让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载的禁止受让情形。5、我方保证和承诺已向贵中心提供了包括来源于转让标的在内的各相关方的、本次转让交易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并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次交易的我方已掌握的事实已通过所提交的转让申请资料向贵中心及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中青 (略)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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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号之八自编第二层201房间(仅限办公) | ||
成立时间 | 2017-08-03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59RA9D2C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
职工人数 | 7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股东数量(个) | 2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债权金额(万元) | |
职工安置 | 不涉及职工安置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
项目附件 | 产权交易合同.pdf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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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 55.0000 | |
2 | 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 45.0000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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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0 | -697.82 | -697.8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94.11 | 2091.35 | -1497.23 | |
审计机构 | 广东天健 (略)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2-08-31 | 204.35 | -522.39 | -522.39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33.77 | 2467.53 | -2033.77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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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1.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产权转让申请或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诚意金或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诚意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诚意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 (略) 账 号:*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3. 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4.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服务费用的收付):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 (略) 账号:*开户行:招商 (略) 东路支行6.本项目涉及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其他原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1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通知交易双方签订合同。6.2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尚有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6.2.1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原股东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6.2.2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受征询原股东需在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答复是否行权,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则视为放弃行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拟了解企业价值而涉及的广东中青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财兴资评字(2022)第330号)、广东天健 (略) 出具的《广东中青 (略) 2021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健莞审字(2022)0729号) (略) 岳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拟挂牌转让其持有广东中青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之法律意见书》。2.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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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广东省 (略) | ||
注册地 | (略) 越秀区寺贝 (略) 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郑耀南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其他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 *76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0000%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0000% |
持有产(股)权数量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 否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日期 | 2022-09-0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团省委书记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万元) | 0.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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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 ||
保证金详细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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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1)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通知交易双方签订合同。(2)若截至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尚有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 ①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原股东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 ②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受征询原股东需在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答复是否行权,征询函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则视为放弃行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6个周期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略) 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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