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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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2022-09-26

一、增资申请与承诺

杭州产 (略)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公开预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预披露信息,并对预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4、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增资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杭交所办理相关手续。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标的编号

HJS202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9-2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10-26

融资方所在地区

杭州

融资方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择优确定

联系人及电话

叶小姐 奚小姐 0571-* 0571-*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27楼

二、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择优确定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元 (其中战略投资者认购*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择优确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 (略) 流动资金,继续增加盘扣持有量。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增资行为尚待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2、本次增资募集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以正式披露内容为准。
3、增资方 (略) 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参与增资,相关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名称

杭州热联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上 (略) 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04-09室

法定代表人

吴晓炜

成立日期

2021-02-08

注册资本

*仟万元

实收资本

企业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KDWHD1K

“新三板”挂牌企业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个)

1

职工人数(人)

20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杭州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年度项目

年度年度

年度年度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50

负债总额

*.17

所有者权益

*.33

营业收入

*.89

利润总额

*.78

净利润

*.33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日期

2022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8

*.19

*.9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6

*.51

*.66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增资条件

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交易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披露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信息披露终结;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

(可多选)

其他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2022-09-26

一、增资申请与承诺

杭州产 (略)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公开预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预披露信息,并对预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4、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增资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杭交所办理相关手续。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标的编号

HJS202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9-2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10-26

融资方所在地区

杭州

融资方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择优确定

联系人及电话

叶小姐 奚小姐 0571-* 0571-*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27楼

二、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热联安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择优确定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元 (其中战略投资者认购*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择优确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 (略) 流动资金,继续增加盘扣持有量。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增资行为尚待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2、本次增资募集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以正式披露内容为准。
3、增资方 (略) 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参与增资,相关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名称

杭州热联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上 (略) 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04-09室

法定代表人

吴晓炜

成立日期

2021-02-08

注册资本

*仟万元

实收资本

企业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KDWHD1K

“新三板”挂牌企业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个)

1

职工人数(人)

20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杭州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年度项目

年度年度

年度年度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50

负债总额

*.17

所有者权益

*.33

营业收入

*.89

利润总额

*.78

净利润

*.33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日期

2022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8

*.19

*.9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6

*.51

*.66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增资条件

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交易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披露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信息披露终结;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

(可多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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