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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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

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
location.href微信 (略) 址
转让标的名称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G*CQ*转让底价307.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9-27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10-27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渝中区标的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张影/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斯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市辖区>渝中区
法定代表人杨建荣
成立时间2015-01-28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4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检测(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从事经营);建筑工程咨询;建筑信息咨询;建筑新能源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关于转让“ (略) 斯 (略) ”股权的告知函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略) 建 (略) 51%-
2 (略) (略)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711.*元50.*元54.*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920.*元427.*元492.*元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2-07-3132.*元36.*元35.*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952.*元423.*元528.*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重庆淇澳房地产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略) 建筑节能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2022-08-30
评估基准日2022-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重庆华信 (略)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据资产评估报告“重大期后事项”载: (略) 第五 (略) 民事裁定书((2022)渝05破申418号), (略) 第五 (略) 于2022年7月15日受理重庆远 (略) 重整申请。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远 (略) 未支付标的企业金额共计*元,该债权无财产担保。标的企业于2022年8月25日申报债权*元,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涉及补提坏账金额10.*元,因债权申报日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故报告未调整,本次评估应收账款调减10.*元。(以上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1年度审计报告(4)2022年7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307.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70%,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70%,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渝中 (略) 200号商业用房负二层、正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N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 (略) )其他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略) 建筑节能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略) 建筑节能中心)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略) 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影联系电话023-*
备注
收费标准
相关附件下载: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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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G*CQ*转让底价307.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9-27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10-27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渝中区标的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张影/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斯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市辖区>渝中区
法定代表人杨建荣
成立时间2015-01-28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4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检测(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从事经营);建筑工程咨询;建筑信息咨询;建筑新能源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关于转让“ (略) 斯 (略) ”股权的告知函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略) 建 (略) 51%-
2 (略) (略)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711.*元50.*元54.*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920.*元427.*元492.*元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2-07-3132.*元36.*元35.*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952.*元423.*元528.*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重庆淇澳房地产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略) 建筑节能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2022-08-30
评估基准日2022-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重庆华信 (略)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据资产评估报告“重大期后事项”载: (略) 第五 (略) 民事裁定书((2022)渝05破申418号), (略) 第五 (略) 于2022年7月15日受理重庆远 (略) 重整申请。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远 (略) 未支付标的企业金额共计*元,该债权无财产担保。标的企业于2022年8月25日申报债权*元,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涉及补提坏账金额10.*元,因债权申报日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故报告未调整,本次评估应收账款调减10.*元。(以上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1年度审计报告(4)2022年7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307.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70%,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70%,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渝中 (略) 200号商业用房负二层、正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N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 (略) )其他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略) 建筑节能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略) 建筑节能中心)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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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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