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轮发电机组机器设备
1#汽轮发电机组机器设备
转让底价:¥125.*万元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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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NB* |
标的名称 |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1#汽轮发电机组机器设备 | 转让底价(万元) | 125.* |
挂牌日期 | 2022-09-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0-12 |
资产概述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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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正在运行 | ||
规格型号 | 汽轮机C25-8.83/1.27 发电机QF-30-2A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套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 ||
其他情况说明 | 暂无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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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9-26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转让价款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设备为 (略) 1#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的汽轮机型号为C25-8.83/1.27,生产厂家为青岛 (略) ;发电机型号为QF-30-2A,生产厂家为四 (略)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既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数量方面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3.本次拆除及运输事项的约定:3.1本次标的物由出让方组织拆除至 (略) 内指定位置,拆除费用由出让方承担;3.2 受让方组织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3.3拆除运输工期:出让方在约定时间内拆除设备堆放至指定位置,书面通知受让方进行交割,受让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开始交割工作,受让方在交割单会签完成后,7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标的物的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离场工作。4.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没有实地看样,视为放弃报名,标的物以实地看样为主,本标的资产为报废资产,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看样期间需签署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最多只能安排2人看样,意向受让方在看样过程中破坏标的物的,需按要求进行相应赔偿。5.受让方交割完毕并清场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开具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至2022年10月12日下午3:00止。7.标的看样时间:2022年10月9日(请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配合看样场地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8.网络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00。9.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 (略) ( (略) (略) 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5办公室)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并向宁波 (略) 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挂牌转让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额度受让方须补齐。在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履约过程中无违约及违反安全的情况现场,且执行良好,交割单内容处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2)出让方将于2022年9月初至10月中旬分批拆除转让设备,受让方可分批运离,最终运离转让方场地应于交割单会签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除不可抗力外,如受让方原因工期延误,违约金按5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30日,则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承担履约责任,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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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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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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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 (略) 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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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银信(宁波)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宁波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08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29 |
评估报告文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25.*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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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翁君杰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9R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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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杰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 (略) 1901号 | |
(略) 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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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转让底价:¥125.*万元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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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NB* |
标的名称 |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1#汽轮发电机组机器设备 | 转让底价(万元) | 125.* |
挂牌日期 | 2022-09-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0-12 |
资产概述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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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正在运行 | ||
规格型号 | 汽轮机C25-8.83/1.27 发电机QF-30-2A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套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 ||
其他情况说明 | 暂无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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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9-26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转让价款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设备为 (略) 1#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的汽轮机型号为C25-8.83/1.27,生产厂家为青岛 (略) ;发电机型号为QF-30-2A,生产厂家为四 (略)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既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数量方面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3.本次拆除及运输事项的约定:3.1本次标的物由出让方组织拆除至 (略) 内指定位置,拆除费用由出让方承担;3.2 受让方组织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3.3拆除运输工期:出让方在约定时间内拆除设备堆放至指定位置,书面通知受让方进行交割,受让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开始交割工作,受让方在交割单会签完成后,7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标的物的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离场工作。4.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没有实地看样,视为放弃报名,标的物以实地看样为主,本标的资产为报废资产,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看样期间需签署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最多只能安排2人看样,意向受让方在看样过程中破坏标的物的,需按要求进行相应赔偿。5.受让方交割完毕并清场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开具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至2022年10月12日下午3:00止。7.标的看样时间:2022年10月9日(请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配合看样场地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8.网络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00。9.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 (略) ( (略) (略) 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5办公室)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并向宁波 (略) 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挂牌转让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额度受让方须补齐。在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履约过程中无违约及违反安全的情况现场,且执行良好,交割单内容处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2)出让方将于2022年9月初至10月中旬分批拆除转让设备,受让方可分批运离,最终运离转让方场地应于交割单会签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除不可抗力外,如受让方原因工期延误,违约金按5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30日,则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承担履约责任,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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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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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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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 (略) 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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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银信(宁波)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宁波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08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29 |
评估报告文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25.*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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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翁君杰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9R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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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杰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 (略) 1901号 | |
(略) 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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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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