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延期公告)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2号楼407室房屋第六次公开招租
(第一次延期公告)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2号楼407室房屋第六次公开招租
受苏州工业园区 (略) 委托,为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招租公告的承租方资格条件第一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告期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10个工作日,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第一次延期公告
因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根据公告要求,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公告期延至2022年10月08日。
(略) (略)
2022年09月27日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位于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房屋第六次公开招租
SCJX*
苏州工业园区 (略)
总经理办公会
2022-09-09
2022-10-17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看样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
工业用房
4
171.60
3年 个月 天
至
空置
否
简装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略) 交汇处,距1号线星海街站向南约2km,3号线李公堤站向西约1km。
无
人民币 *.00 元/年
人民币 *.00 元
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5%
*元
办公
1、租金挂牌底价含物业费5元/平方米/月;2、承租户必须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企业总部办公优先;3、水、电按实结算,出租标的房屋建筑而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4、可提供月租车位两处(地面220元/月/处)。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隐患,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遵守双方约定的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制度。
人民币*.00元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转首期租金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 (略) 络电子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交易中心组织
非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
出租方自行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人民币*.00元/年
人民币*.00元
5分钟
10分钟
元/年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 (略) 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受苏州工业园区 (略) 委托,为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招租公告的承租方资格条件第一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告期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10个工作日,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 位于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房屋第六次公开招租 ■
第一次延期公告
因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根据公告要求,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公告期延至2022年10月08日。
(略) (略)
2022年09月27日
委托方:
苏州工业园区 (略)
挂牌起始日:
2022-09-09 至2022-10-17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坐落位置
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
资产类型
工业用房
所在楼层
4
出租面积(㎡)
171.60
租期(年)
3年 个月 天
至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简装
配套、环境、交通等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略) 交汇处,距1号线星海街站向南约2km,3号线李公堤站向西约1km。
其他披露事项
无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00 元/年
人民币 *.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季度支付一次
租金调整方式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5%
履约保证金
*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底价含物业费5元/平方米/月;2、承租户必须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企业总部办公优先;3、水、电按实结算,出租标的房屋建筑而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4、可提供月租车位两处(地面220元/月/处)。
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隐患,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遵守双方约定的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制度。
交纳金额
人民币*.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 (略) 络电子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非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出租方自行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00元/年
人民币*.00元
自由竞价阶段
5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10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 (略) 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受苏州工业园区 (略) 委托,为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招租公告的承租方资格条件第一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告期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10个工作日,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第一次延期公告
因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根据公告要求,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公告期延至2022年10月08日。
(略) (略)
2022年09月27日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位于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房屋第六次公开招租
SCJX*
苏州工业园区 (略)
总经理办公会
2022-09-09
2022-10-17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看样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
工业用房
4
171.60
3年 个月 天
至
空置
否
简装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略) 交汇处,距1号线星海街站向南约2km,3号线李公堤站向西约1km。
无
人民币 *.00 元/年
人民币 *.00 元
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5%
*元
办公
1、租金挂牌底价含物业费5元/平方米/月;2、承租户必须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企业总部办公优先;3、水、电按实结算,出租标的房屋建筑而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4、可提供月租车位两处(地面220元/月/处)。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隐患,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遵守双方约定的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制度。
人民币*.00元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转首期租金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 (略) 络电子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交易中心组织
非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
出租方自行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人民币*.00元/年
人民币*.00元
5分钟
10分钟
元/年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 (略) 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受苏州工业园区 (略) 委托,为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招租公告的承租方资格条件第一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告期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10个工作日,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 位于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房屋第六次公开招租 ■
第一次延期公告
因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根据公告要求,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公告期延至2022年10月08日。
(略) (略)
2022年09月27日
委托方:
苏州工业园区 (略)
挂牌起始日:
2022-09-09 至2022-10-17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坐落位置
苏州工业 (略) 37号2号楼407室
资产类型
工业用房
所在楼层
4
出租面积(㎡)
171.60
租期(年)
3年 个月 天
至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简装
配套、环境、交通等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略) 交汇处,距1号线星海街站向南约2km,3号线李公堤站向西约1km。
其他披露事项
无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00 元/年
人民币 *.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季度支付一次
租金调整方式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5%
履约保证金
*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底价含物业费5元/平方米/月;2、承租户必须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企业总部办公优先;3、水、电按实结算,出租标的房屋建筑而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4、可提供月租车位两处(地面220元/月/处)。
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隐患,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遵守双方约定的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制度。
交纳金额
人民币*.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 (略) 络电子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非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出租方自行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00元/年
人民币*.00元
自由竞价阶段
5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10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 (略) 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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