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仙土公字〔202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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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仙土公字〔2022〕5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仙土公字 〔2022〕52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供应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受让人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土地出让金(万元)

仙地〔2022〕102号

胡场镇7号村

4216.26

仙桃永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5

≥30%

≤30%

110

仙地〔2022〕138号

西流河镇西沟渔场

*.25

湖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5

≥30%

≤30%

286

仙地〔2022〕139号

西流河镇西沟渔场

*.64

湖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5

≥30%

≤30%

384

仙地〔2021〕145号

胡场镇新河口村

1166.30

湖北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3-0.7

15%-30%

≥30%

30.45

仙地〔2022〕161号

张 (略) 南侧

2746.41

湖北金 (略)

工业

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5月7日

≥1.5

≥40%

≤15%

46.41


二、公示期: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仙桃大道中段9号;联系电话:0728-*;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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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仙土公字 〔2022〕52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供应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受让人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土地出让金(万元)

仙地〔2022〕102号

胡场镇7号村

4216.26

仙桃永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5

≥30%

≤30%

110

仙地〔2022〕138号

西流河镇西沟渔场

*.25

湖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5

≥30%

≤30%

286

仙地〔2022〕139号

西流河镇西沟渔场

*.64

湖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5

≥30%

≤30%

384

仙地〔2021〕145号

胡场镇新河口村

1166.30

湖北 (略)

公用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

50

0.3-0.7

15%-30%

≥30%

30.45

仙地〔2022〕161号

张 (略) 南侧

2746.41

湖北金 (略)

工业

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5月7日

≥1.5

≥40%

≤15%

46.41


二、公示期: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略) 仙桃大道中段9号;联系电话:0728-*;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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