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江苏路渡2010船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南通市]江苏路渡2010船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转让标的名称 | (略) 渡2010船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17CB* | 转让底价(元)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3/3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4/14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江苏省· (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日期 | 2019/12/9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标的概况 | 船舶名称 | (略) 渡2010 | ||||||||||||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号 | * | |||||||||||||
船舶状态(适航/报废) | 以转让时实际船舶证书为准 | |||||||||||||
建造完工日期 | 1989-03-09 | |||||||||||||
登记机关 | (略) 地方海事局 | |||||||||||||
船舶港 | 南通 | |||||||||||||
备注 | 以现存物理状态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16-00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10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转让标的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船舶转让合同》,成交后,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合同签订后,船舶转出手续由转让方办理,转入受让方所在地的入籍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所涉及变更费用按照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承担。权属变更后的营运及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五、成交后,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转让标的。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 | |||||||||||||
备查文件 | 1、有权部门批复; 2、转让标的权属证明; 3、其他。 | |||||||||||||
保证金的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转让合同》; 3、《船舶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付至江苏 (略) 指定账户。 | |||||||||||||
处置方式 | 按照江苏 (略) 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资格申请 |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三、竞买人须上传申报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5、收购承诺函 6、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3、收购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略) )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详见江 (略) 场网交易指南)。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延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09:00 | 延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江苏 (略) : 郜元昊 | 转让方: (略) 邱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5-* | * | ||||||||||||
传真 | ||||||||||||||
转让标的名称 | (略) 渡2010船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17CB* | 转让底价(元)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3/3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4/14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江苏省· (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日期 | 2019/12/9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标的概况 | 船舶名称 | (略) 渡2010 | ||||||||||||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号 | * | |||||||||||||
船舶状态(适航/报废) | 以转让时实际船舶证书为准 | |||||||||||||
建造完工日期 | 1989-03-09 | |||||||||||||
登记机关 | (略) 地方海事局 | |||||||||||||
船舶港 | 南通 | |||||||||||||
备注 | 以现存物理状态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16-00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10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转让标的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船舶转让合同》,成交后,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合同签订后,船舶转出手续由转让方办理,转入受让方所在地的入籍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所涉及变更费用按照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承担。权属变更后的营运及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五、成交后,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转让标的。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 | |||||||||||||
备查文件 | 1、有权部门批复; 2、转让标的权属证明; 3、其他。 | |||||||||||||
保证金的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转让合同》; 3、《船舶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剩余的交易价款付至江苏 (略) 指定账户。 | |||||||||||||
处置方式 | 按照江苏 (略) 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资格申请 |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三、竞买人须上传申报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5、收购承诺函 6、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3、收购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略) )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详见江 (略) 场网交易指南)。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延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09:00 | 延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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