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院1栋5号(昆区远启电子经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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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1栋5号(昆区远启电子经销部)

内蒙古科技大学底店第一轮次公开招租公告内蒙古科技大学底店第一轮次公开招租公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按公平、公正原则对内蒙古科技大学以下底店进行公开招租,

报名时间:2022-9-21 9:00 至2022-9-27 23:59 详细情况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店铺位置店铺目前经营状况平米数(㎡)年租金底价(元)服务费
东院1栋5号
昆区远启电子经销部
74
*
2%
平房1号底店
土特产
65*
2%
东院2栋4号
药店+体彩店83*
2%
西院15栋6号
空置
73*
2%
西院北科技楼1号
空置
94*
2%
西院南科技楼7号
空置
92*
2%


二、第二轮次公开招租、价高者得。

年租金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年租金价格作为公开招租底价,进入第二轮次的以上 (略) 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广泛推介,对首轮放弃承租意愿的原租户若想参与则可享有同等价格优先权。最终如原租户未竞得的须在10日内将房屋腾空移交,移交后最终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费并签订《租赁合同》,新租户可享有不超过15天的装修期。



三、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f、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或押金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四、特别告知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后的水、电、暖,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

3、内蒙古科技大学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对交还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内蒙古科技大学有权将清理所需费用从租房保证金(押金)中扣除或通过司法途径追缴。

4、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5、最终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产权 (略) 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承租意向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正反面和《承租意向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票、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五、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保证金抵作首年租金的一部分,中心在收到全部承租人交纳的首年全部租金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租赁押金,已交纳押金的无需交纳,押金处置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房屋的维修、装修和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装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内蒙古科技大学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承租人有责任、义务对交还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内蒙古科技大学有权将清理所需费用从租房押金中扣除或通过司法途径追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其他费用:正常经营所需要的取暖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方自行承担。

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经营等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同时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以做餐饮、KTV、酒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

7、与承租相关的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承租人在签订本期合同时,需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同时内蒙古科技大学明确在合同期内的装修、变更营业项目等,承租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合同中附表),否则擅自变更将视为违约,内蒙古科技大学有权免责终止合同。


六、联系方式


详 (略) 公共 (略) 站(http://**)和包头产权 (略) 站(http://**)查询。

咨询电话:马先生*

刘女士* *

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5楼510办公室。


七、附件下载

承租意向申请书.docx

,内蒙古, (略) ,包头

内蒙古科技大学底店第一轮次公开招租公告内蒙古科技大学底店第一轮次公开招租公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按公平、公正原则对内蒙古科技大学以下底店进行公开招租,

报名时间:2022-9-21 9:00 至2022-9-27 23:59 详细情况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店铺位置店铺目前经营状况平米数(㎡)年租金底价(元)服务费
东院1栋5号
昆区远启电子经销部
74
*
2%
平房1号底店
土特产
6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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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体彩店83*
2%
西院15栋6号
空置
73*
2%
西院北科技楼1号
空置
94*
2%
西院南科技楼7号
空置
92*
2%


二、第二轮次公开招租、价高者得。

年租金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年租金价格作为公开招租底价,进入第二轮次的以上 (略) 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广泛推介,对首轮放弃承租意愿的原租户若想参与则可享有同等价格优先权。最终如原租户未竞得的须在10日内将房屋腾空移交,移交后最终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费并签订《租赁合同》,新租户可享有不超过15天的装修期。



三、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f、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或押金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四、特别告知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后的水、电、暖,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

3、内蒙古科技大学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对交还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内蒙古科技大学有权将清理所需费用从租房保证金(押金)中扣除或通过司法途径追缴。

4、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5、最终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产权 (略) 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承租意向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正反面和《承租意向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票、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五、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保证金抵作首年租金的一部分,中心在收到全部承租人交纳的首年全部租金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租赁押金,已交纳押金的无需交纳,押金处置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房屋的维修、装修和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装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内蒙古科技大学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承租人有责任、义务对交还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内蒙古科技大学有权将清理所需费用从租房押金中扣除或通过司法途径追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其他费用:正常经营所需要的取暖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方自行承担。

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经营等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同时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以做餐饮、KTV、酒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

7、与承租相关的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承租人在签订本期合同时,需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同时内蒙古科技大学明确在合同期内的装修、变更营业项目等,承租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合同中附表),否则擅自变更将视为违约,内蒙古科技大学有权免责终止合同。


六、联系方式


详 (略) 公共 (略) 站(http://**)和包头产权 (略) 站(http://**)查询。

咨询电话:马先生*

刘女士* *

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5楼510办公室。


七、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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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略)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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