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风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闲置石油钻杆生产线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GS1001703)
天水风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闲置石油钻杆生产线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GS1001703)
项目编号:WL2022ES028
项目名称 | 闲置石油钻杆生产线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N0118ESSB*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0-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评估机构 | 天水立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天水 (略)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 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3日17:00。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http://**)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转让标的为生产设备墩粗加厚管无损擦伤检测线、钻杆生产线辅机系统、石油钻杆步进式调质生产线及六辊矫直机等,部分设备及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拆除拉运所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8.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9.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参与综合评议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9-27 09:00:00 至 2022-10-1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交纳。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秦州 (略) 天麟金融大厦12楼 | |
其 他 | 网 址:http://**.cn 微 信 号:GSCQ456 |
项目编号:WL2022ES028
项目名称 | 闲置石油钻杆生产线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N0118ESSB*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0-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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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评估机构 | 天水立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天水 (略)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 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3日17:00。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http://**)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转让标的为生产设备墩粗加厚管无损擦伤检测线、钻杆生产线辅机系统、石油钻杆步进式调质生产线及六辊矫直机等,部分设备及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拆除拉运所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8.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9.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参与综合评议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9-27 09:00:00 至 2022-10-1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交纳。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秦州 (略) 天麟金融大厦12楼 | |
其 他 | 网 址:http://**.cn 微 信 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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