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爱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产包的挂牌转让公告
关于北京爱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产包的挂牌转让公告
中国东方 (略) 、北京东富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以公开挂牌转让形式,对所持有的北京爱 (略) 项目资产包(编号:COAMC-BG-2022-ALH001)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万元,包含债权2户,其中北京爱 (略) 1户债权涉及本金120,*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该笔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当代 (略) 违约金债权金额*万元(该笔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略) 。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性质 | 截止处置基准日债权金额 (万元) | 担保措施 | 金额占比 |
1 | 北京爱 (略) | 借款债权 | 本金:120,000 利息:* 其他费用:* | 海润大厦439套物业抵押担保 | 93.94% |
2 | 当代 (略) | 违约金债权 | * | 无 | 6.06% |
合计 | *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 (略) (略) 站http://**.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包已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详情参见上海联合产 (略) 站:http://**#/projectdetail/jymhzhaiquan?xmid=*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良好、具有相应支付能力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胡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tp://**、*@*ttp://**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13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北京监管局 电话:01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电话:01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中国东方 (略)
北京东富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2年9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并购重组事业部
2022年09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北京东富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以公开挂牌转让形式,对所持有的北京爱 (略) 项目资产包(编号:COAMC-BG-2022-ALH001)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万元,包含债权2户,其中北京爱 (略) 1户债权涉及本金120,*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该笔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当代 (略) 违约金债权金额*万元(该笔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略) 。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性质 | 截止处置基准日债权金额 (万元) | 担保措施 | 金额占比 |
1 | 北京爱 (略) | 借款债权 | 本金:120,000 利息:* 其他费用:* | 海润大厦439套物业抵押担保 | 93.94% |
2 | 当代 (略) | 违约金债权 | * | 无 | 6.06% |
合计 | *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 (略) (略) 站http://**.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包已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详情参见上海联合产 (略) 站:http://**#/projectdetail/jymhzhaiquan?xmid=*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良好、具有相应支付能力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胡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tp://**、*@*ttp://**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13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北京监管局 电话:01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电话:01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中国东方 (略)
北京东富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2年9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并购重组事业部
2022年09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