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一艘旅游客船(哈电游402船舶)转让交易公告
[哈尔滨市]一艘旅游客船(哈电游402船舶)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一艘旅游客船(哈电游402船舶)转让 | 项目编号 | 29CB*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4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5月1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 2)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转让价格(元) | ||||
1 | 哈电游402船舶 | 旅游客船 | 1 | 艘 | * | ||||||
合计 | * | ||||||||||
存放地点 | 停靠江北船厂后坞 | ||||||||||
标的现状 | (略) 哈电游402船舶停靠江北船厂后坞,普通客船资产,船舶登记证书号*;船检登记号:1991L*,船舶识别号:CN*;船藉港哈尔滨,船舶种类旅游客船,船体材料钢制,建成日期1991年6月15日。尺度总长37m、型宽7m、型深1.8m,吨位总吨274,净吨164(说明:总吨和净吨不是重量的概念,而是体积的概念),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2、总功率220kw, 推进器种类:螺旋桨、数目2,额定乘客人数150人、船员总数5人,外观完好无损,船舶所有人为哈尔滨电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自2017年07月11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止(2017年11月30日之后未进行年检, (略) 不再组织年检),换证检验(特别检验)至2020年11月30日,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止。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查封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3月25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龙 (略) | ||||||||||
转让底价(元) | *元(含税)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国网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1G 注册地: (略) 道里区尚志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纪会争 经济类型: (略) 分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网 (略) 设备管理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网 (略) 设备管理部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状况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转让标的自2017年11月30日之后未进行年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年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报废截止期2021年7月1日。 2、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 转让标的为普通客船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4、 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未办理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前,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或其他破坏性行为,如有损坏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不能在登记注册地办理更名过户交易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5、 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出码头,若因受让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转让标的停靠费已交至2021年4月30日,自2021年5月1日起,停靠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码头靠泊、拖航、改装、提货、包装、运输、保险等所有工作及费用,以及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 7、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8、 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因过户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契税、手续费、服务费等),转让方配合完成过户相应手续。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年检、环评等情况,其它、年检、环评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9、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并发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年检、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的交付、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协议》中约定。 2、 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欠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任何罚款、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 5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码头靠泊、拖航、改装、提货、包装、运输、保险等所有工作及费用,以及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 3、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 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标的成交价格全额交易价款后1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停靠江北船厂后坞 3、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16: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人民币*元。(首期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6: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5%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4月25日10:00-报名截止次工作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孔女士:0451-*;刘女士: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项目名称 | 一艘旅游客船(哈电游402船舶)转让 | 项目编号 | 29CB*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4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5月1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 2)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转让价格(元) | ||||
1 | 哈电游402船舶 | 旅游客船 | 1 | 艘 | * | ||||||
合计 | * | ||||||||||
存放地点 | 停靠江北船厂后坞 | ||||||||||
标的现状 | (略) 哈电游402船舶停靠江北船厂后坞,普通客船资产,船舶登记证书号*;船检登记号:1991L*,船舶识别号:CN*;船藉港哈尔滨,船舶种类旅游客船,船体材料钢制,建成日期1991年6月15日。尺度总长37m、型宽7m、型深1.8m,吨位总吨274,净吨164(说明:总吨和净吨不是重量的概念,而是体积的概念),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2、总功率220kw, 推进器种类:螺旋桨、数目2,额定乘客人数150人、船员总数5人,外观完好无损,船舶所有人为哈尔滨电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自2017年07月11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止(2017年11月30日之后未进行年检, (略) 不再组织年检),换证检验(特别检验)至2020年11月30日,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止。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查封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3月25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龙 (略) | ||||||||||
转让底价(元) | *元(含税)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国网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1G 注册地: (略) 道里区尚志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纪会争 经济类型: (略) 分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网 (略) 设备管理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网 (略) 设备管理部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状况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转让标的自2017年11月30日之后未进行年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年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报废截止期2021年7月1日。 2、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 转让标的为普通客船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4、 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未办理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前,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或其他破坏性行为,如有损坏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不能在登记注册地办理更名过户交易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5、 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出码头,若因受让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转让标的停靠费已交至2021年4月30日,自2021年5月1日起,停靠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码头靠泊、拖航、改装、提货、包装、运输、保险等所有工作及费用,以及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 7、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8、 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因过户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契税、手续费、服务费等),转让方配合完成过户相应手续。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年检、环评等情况,其它、年检、环评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9、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并发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年检、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的交付、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协议》中约定。 2、 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欠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 转让标的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任何罚款、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 5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码头靠泊、拖航、改装、提货、包装、运输、保险等所有工作及费用,以及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 3、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 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标的成交价格全额交易价款后1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停靠江北船厂后坞 3、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16: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人民币*元。(首期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6: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5%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4月25日10:00-报名截止次工作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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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孔女士:0451-*;刘女士: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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