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一套150.54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转让(巴彦淖尔市铁路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0885-2)
[巴彦淖尔市]一套150.54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转让(巴彦淖尔市铁路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0885-2)
项目名称 | 一套150.54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转让( (略) 铁路 (略) )(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0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4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07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略) 发展大厦办公楼楼顶 | ||||||||||||||||||||||||||||
标的现状 | 已拆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1-30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中悦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铁路 (略) 联系人:杨家鸣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铁路 (略)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铁路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 (略) 铁路 (略) 所有的一套150.54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1)标的物购置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生产厂家为青岛昌盛日电太 (略)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质保期为发货日期起60个月(5年),标的物已过质保期,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须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2)其中有一块光伏板损坏。本次转让标的需实地勘验,标的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考虑运输成本。 2、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勘验联系人:杨先生 *(需提前预约)。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等相关证明。 4、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在通过e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同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且不得破坏周围设施、环境等公共设施。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有权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提货结束后,在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向受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转让方服务费并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向转让方转付剩余交易价款。 5、如标的涉及拆除,转让方负责与拆除所涉及第三方协调,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6-24 00:00:00至2022-07-07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7-0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6-24 00:00:00-2022-07-0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经理白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他 | 勘验联系人:杨先生* |
项目名称 | 一套150.54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转让( (略) 铁路 (略) )(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0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4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07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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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发展大厦办公楼楼顶 | ||||||||||||||||||||||||||||
标的现状 | 已拆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1-30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中悦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铁路 (略) 联系人:杨家鸣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铁路 (略)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铁路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 (略) 铁路 (略) 所有的一套150.54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1)标的物购置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生产厂家为青岛昌盛日电太 (略)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质保期为发货日期起60个月(5年),标的物已过质保期,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须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2)其中有一块光伏板损坏。本次转让标的需实地勘验,标的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考虑运输成本。 2、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勘验联系人:杨先生 *(需提前预约)。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等相关证明。 4、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在通过e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同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且不得破坏周围设施、环境等公共设施。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有权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提货结束后,在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向受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转让方服务费并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向转让方转付剩余交易价款。 5、如标的涉及拆除,转让方负责与拆除所涉及第三方协调,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6-24 00:00:00至2022-07-07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7-0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6-24 00:00:00-2022-07-0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经理白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他 | 勘验联系人: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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