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属一批废旧设备等
[塔城地区]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属一批废旧设备等
项目名称 | 徐矿集团新疆 (略) 转让所属一批废旧设备等 | 项目编号 | N0125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3年7月13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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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三矿、四矿、六矿等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11 | ||||||||||||||||||||||||||
评估机构 | 新疆金信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徐矿集团新疆 (略) 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受让方七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徐矿集团新疆 (略) 《经营办公会纪要》(纪要〔2022〕1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重大事 | |
特别 | 1.本次评估 (略) 申报的160项报废设备,主要有煤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柴油机车、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防爆空压机等。其中有1项资产在矿井下(明细表43项皮带机自移机尾),因为矿井已经被填埋,无法勘查,故评估值为零。报废的设备大多是2010年前后购置使用的,已使用10年左右,现在设备或已损坏无法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现均已达到报废状态。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是由委托人工作人员现场指认为准,各种设备基本无法正常使用,只能按报废处理。其中大部分报废设备已经拆除解体、重要部件已经拆除, (略) 院内,废品摆放杂乱,因无任何计重设备,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盘点,现场测算并估重,由于受条件限制估计重量可能与实际称重有误差,因此本次资产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再进行单独称重。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有权要求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书面确认。意向受让方须持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 4.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再单独称重,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明细表可能出现的差异以及处置资产明细表与实物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处置资产明细表》。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需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机构。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转让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整体转让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意向受让方须负责拆除区域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按转让方要求恢复拆除区域,并承担拆除、清运、恢复等所有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安全管理要求,若在拆除、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施工等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及运输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14 09:00:00 至 2022-07-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7-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14 09:00:00-2022-07-27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古丽尼沙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徐矿集团新疆 (略) 转让所属一批废旧设备等 | 项目编号 | N0125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3年7月13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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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三矿、四矿、六矿等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11 | ||||||||||||||||||||||||||
评估机构 | 新疆金信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徐矿集团新疆 (略) 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受让方七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徐矿集团新疆 (略) 《经营办公会纪要》(纪要〔2022〕1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重大事 | |
特别 | 1.本次评估 (略) 申报的160项报废设备,主要有煤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柴油机车、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防爆空压机等。其中有1项资产在矿井下(明细表43项皮带机自移机尾),因为矿井已经被填埋,无法勘查,故评估值为零。报废的设备大多是2010年前后购置使用的,已使用10年左右,现在设备或已损坏无法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现均已达到报废状态。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是由委托人工作人员现场指认为准,各种设备基本无法正常使用,只能按报废处理。其中大部分报废设备已经拆除解体、重要部件已经拆除, (略) 院内,废品摆放杂乱,因无任何计重设备,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盘点,现场测算并估重,由于受条件限制估计重量可能与实际称重有误差,因此本次资产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再进行单独称重。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有权要求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书面确认。意向受让方须持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 4.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再单独称重,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明细表可能出现的差异以及处置资产明细表与实物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处置资产明细表》。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需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机构。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转让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整体转让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意向受让方须负责拆除区域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按转让方要求恢复拆除区域,并承担拆除、清运、恢复等所有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安全管理要求,若在拆除、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施工等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及运输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14 09:00:00 至 2022-07-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7-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14 09:00:00-2022-07-27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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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古丽尼沙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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