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8号(海拉尔大街以南、恬园巷以东)地建办公楼(万佳荣酒店)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347)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奥登房 (略)
联系人:白杨
联系电话:*
特别告知
3、本次转让标的物的1-6层、9层现为租赁状态(租赁协议由转让方上级主管单位内蒙古地矿 (略) 直接与承租方签订),用于商务酒店,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1日,酒店于2020-2021年间进行了重新装修,目前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租赁期限延期至2030年10月1日。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2030年10月1日止。
租金收取:本次标的物交付前的租赁费用按照租赁协议付款方式由出租方与租赁方自行结算;标的物交付后次日起至2030年10月1日的租金归属于最终受让方,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向租户收取。出租方已提前收取的租金,应按照对应租期比例将租金退至最终受让方指定账户。房产租赁期满后的事宜,由承租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本次房产转让相关动产资产不在转让范围。若因原租户退租造成资产纠纷或原租户要求补偿的由转让方负责协调解决或补偿,受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1-0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招投标大数据
收藏
首页
免费为您提供项目商机
免费会员可免费查看7天前招标信息
您还没有购买该地区权限
现在开通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服务咨询电话:400-810-9688
现在开通会员,最低仅需¥299
今日2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购买会员 仅需19元
85% 的企业都在使用招标订阅
您的 本月10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开通会员 每天就能查看
更多项目联系人及动态
下载成功!
登录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标准会员查看
现在开通该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高级会员查看
提示
您好,该权限属于VIP会员的权限。
如有疑问,可咨询热线:400-810-9688
您还没有完善企业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还差一步
输入邮箱即可继续发送
温馨提示:
输入邮箱,即可将标题与内容,还有附件发送至该邮箱,附件链接有效期为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