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等4宗探矿权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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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等4宗探矿权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等4宗探矿权

公开转让公告

受阿拉善盟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对其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等4宗探矿权打包公开转让。公告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意向受让方须在2017年12月13日前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1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10

3、勘查面积:42.03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二)探矿权2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格日勒图铜铅锌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1

3、勘查面积:37.37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三)探矿权3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北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T*08

3、勘查面积:48.29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四)探矿权4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乌兰苏海金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13

3、勘查面积:91.13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二、标的进场行为批准情况和意向受让底价

1、本次4个探矿权进场行为经过阿拉善盟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

2、本次4个探矿权已经内蒙古新广厦 (略) 评估,评估结果已经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本次矿业权转让价格为:784万元人民币。

4、有意者请在挂牌期间内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7年9月30日开始,经1:*矿产地质调查工作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资源,转让方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探矿权证、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中心备查;意向受让方可在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13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除外)。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及后续投入要求,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无法办理探矿权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取得未满2年,未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未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交易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成交方。

3、双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或公告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矿业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上述全部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交易价款。

4、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已有地质勘查资料,受让方方可进驻勘查区域进行勘查作业。

5、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并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登记前,转让方将履行与该探矿权有关的作为名义所有人的义务;但与矿业权相关的实际权利义务均由受让方承担。

6、在交易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具备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前,受让方要求转让方履行报批手续并要求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变更登记,如因受让方提出以上需求导致无法实现探矿权变更登记目的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已交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同时须另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3%的违约金。

7、在具备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条件后,如转让方不履行报批及申请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将已收交易价款全额退还,同时向受让方承担交易价款3%违约金。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六、保证金事宜

1、交纳金额:*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6: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到达内蒙古产权 (略) 账户为准。

3、保证事项: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 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价款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 (略) (略) 退还。

七、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 (略) 赛 (略) 3号

联系人:王经理:*(咨询电话)
李经理:*(报名电话)

详情请登录内蒙古 (略) (http://**)查询。

受让方报名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略) 络竞价须知(4宗).doc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等4宗探矿权

公开转让公告

受阿拉善盟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对其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等4宗探矿权打包公开转让。公告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意向受让方须在2017年12月13日前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1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东铜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10

3、勘查面积:42.03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二)探矿权2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格日勒图铜铅锌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1

3、勘查面积:37.37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三)探矿权3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黑平山北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T*08

3、勘查面积:48.29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四)探矿权4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乌兰苏海金多金属矿普查

2、勘查许可证号:T*13

3、勘查面积:91.13平方公里

4、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

5、勘查区基本情况:


探矿权位于株斯楞矿区内,该矿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迄今共发现11个矿种(主要为金、铜、铅、锌、钨、锑、铁、铌、稀土、贡、重晶石等),计25处矿床、矿(化)点。其中,矿床2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金矿床和珠斯楞海尔罕铜矿床。矿(化)点23处,其中金矿点2处,分别为辉森乌拉金矿点、珠斯楞苦泉东南金矿点;金矿化点1处,为乌兰苏海金矿化点;铜矿点6处,分别为呼伦西白铜矿点、呼伦西白北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铜矿点、珠斯楞海尔罕东南铜矿点、格日勒图铜铅锌矿点;铜矿化点2处,分别为卧驼山南铜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南铜铅矿化点;锑矿点3处,分别为黑石山锑矿点、呼伦西白南锑矿点、道布青乌苏北锑矿点;钨矿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钨锑矿点;铅矿点1处,为辉森乌拉北西铅矿点;铁矿点1处,为卧驼山南铁矿点;铌矿点1处,为灰石山东南铌矿点;铌-稀土矿点2处,分布为灰石山东北铌-稀土矿点、灰石山东铌-稀土矿点;汞矿化点1处,为道布青乌苏北汞矿化点;重晶石矿化点2处,分别为西屏山重晶石矿化点、珠斯楞海尔罕重晶石矿化点。

二、标的进场行为批准情况和意向受让底价

1、本次4个探矿权进场行为经过阿拉善盟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

2、本次4个探矿权已经内蒙古新广厦 (略) 评估,评估结果已经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本次矿业权转让价格为:784万元人民币。

4、有意者请在挂牌期间内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7年9月30日开始,经1:*矿产地质调查工作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资源,转让方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探矿权证、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中心备查;意向受让方可在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13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除外)。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及后续投入要求,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无法办理探矿权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取得未满2年,未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未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交易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成交方。

3、双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或公告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矿业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上述全部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交易价款。

4、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已有地质勘查资料,受让方方可进驻勘查区域进行勘查作业。

5、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并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登记前,转让方将履行与该探矿权有关的作为名义所有人的义务;但与矿业权相关的实际权利义务均由受让方承担。

6、在交易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具备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前,受让方要求转让方履行报批手续并要求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变更登记,如因受让方提出以上需求导致无法实现探矿权变更登记目的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已交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同时须另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3%的违约金。

7、在具备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条件后,如转让方不履行报批及申请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将已收交易价款全额退还,同时向受让方承担交易价款3%违约金。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六、保证金事宜

1、交纳金额:*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6: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到达内蒙古产权 (略) 账户为准。

3、保证事项: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 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价款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 (略) (略) 退还。

七、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 (略) 赛 (略) 3号

联系人:王经理:*(咨询电话)
李经理:*(报名电话)

详情请登录内蒙古 (略) (http://**)查询。

受让方报名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略) 络竞价须知(4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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