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兰州市飞天花苑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公告
[兰州市]兰州市飞天花苑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飞天花苑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停车位使用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6-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7-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标的 |
| ||||||||||||||||||||||||||||||||||||||||||||||
转出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泰源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委托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将我方拥有的标的物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转让标的无产权,仅有使用权,成交后转让方仅与受让方签订《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使用期限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同期。 2.停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实际面积以划好的车位分隔线为准,受让后停车位面积与标的规格有误差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3.停车位受让后仅限于在分隔线内停放机动车,不得改变停车位用途。严禁停放非机动车或对其充电、在车位上搭建安装设施、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等行为。车位的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小区物业关于停车位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车位,单方解除停车位使用合同,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的成交价 (略) 交纳的车位使用管理费,也不包含业主应交的物业费、卫生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移交时间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使用, (略) 进行备案。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7月4日17时止。 2.兰州飞天花苑小区业主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应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4.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与转让方签订《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受让方按违约处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再次挂牌转让该标的。 6.转让标的成交后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因政策、规划变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8.意向受让方进入停车场踏勘标的的,必须严格遵守飞天花苑小区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9.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实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6-21 09:00:00 至 2022-7-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按对应标的交纳,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成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收取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殷经理* 0937-* 闫经理 * |
踏勘联系人 | 王先生*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肃州 (略) 83号 | |
网站 | 甘 (略) 站 http://**.cn |
项目名称 | (略) 飞天花苑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停车位使用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6-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7-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标的 |
| ||||||||||||||||||||||||||||||||||||||||||||||
转出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泰源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委托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将我方拥有的标的物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转让标的无产权,仅有使用权,成交后转让方仅与受让方签订《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使用期限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同期。 2.停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实际面积以划好的车位分隔线为准,受让后停车位面积与标的规格有误差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3.停车位受让后仅限于在分隔线内停放机动车,不得改变停车位用途。严禁停放非机动车或对其充电、在车位上搭建安装设施、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等行为。车位的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小区物业关于停车位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车位,单方解除停车位使用合同,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的成交价 (略) 交纳的车位使用管理费,也不包含业主应交的物业费、卫生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移交时间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使用, (略) 进行备案。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7月4日17时止。 2.兰州飞天花苑小区业主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应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4.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与转让方签订《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受让方按违约处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再次挂牌转让该标的。 6.转让标的成交后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因政策、规划变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8.意向受让方进入停车场踏勘标的的,必须严格遵守飞天花苑小区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9.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停车位使用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实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6-21 09:00:00 至 2022-7-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按对应标的交纳,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成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收取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殷经理* 0937-* 闫经理 * |
踏勘联系人 | 王先生*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肃州 (略) 83号 | |
网站 | 甘 (略) 站 http://**.cn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