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1】8、31、41号文)(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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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1】8、31、41号文)(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142)

项目名称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1】8、31、41号文)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2-07-15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2-07-2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废旧物资以实际勘验为准1*.00
合计*.00
存放地见明细表
标的现状闲置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1-08-24
评估机构内蒙古弘泰资 (略) 、内蒙古荣融 (略)
转让底价(元)*.00元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废旧物资,标的存放地详见参考明细表。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成交后,明细表中所披露的报废资产的重量、数量、长度、材质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标的存放地较为分散,请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

勘验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72-*,*。

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勘验人员需符合标的所在地疫情管控要求,出示健康码。 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勘验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方可参与该项目。

3、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 (略) 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系统项目。

6、报名截止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 (略) 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略) 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交接工作,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7、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8、在通过 e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略) 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勘验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最终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存放地现场查验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拉运工作,拉运、清理工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拉运、现场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如最终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有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转受双方共同签署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其他承诺详见《受让履约承诺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勘验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72-*,*。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07-15 00:00:00 至 2022-07-28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7-2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7-15 00:00:00-2022-07-29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包供财【2021】8、31、4 (略) 明细表.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郭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
技术支持艾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1】8、31、41号文)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2-07-15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2-07-2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废旧物资以实际勘验为准1*.00
合计*.00
存放地见明细表
标的现状闲置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1-08-24
评估机构内蒙古弘泰资 (略) 、内蒙古荣融 (略)
转让底价(元)*.00元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高低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一批废旧物资,标的存放地详见参考明细表。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成交后,明细表中所披露的报废资产的重量、数量、长度、材质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标的存放地较为分散,请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

勘验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72-*,*。

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勘验人员需符合标的所在地疫情管控要求,出示健康码。 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勘验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方可参与该项目。

3、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 (略) 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系统项目。

6、报名截止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 (略) 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略) 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交接工作,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7、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8、在通过 e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略) 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勘验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最终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存放地现场查验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拉运工作,拉运、清理工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拉运、现场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如最终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有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转受双方共同签署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其他承诺详见《受让履约承诺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勘验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72-*,*。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07-15 00:00:00 至 2022-07-28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7-2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7-15 00:00:00-2022-07-29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包供财【2021】8、31、4 (略) 明细表.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郭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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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艾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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