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22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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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2022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江土挂〔2022〕5号项目名称江安县2022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22-09-29 18:30公告结束时间2022-10-18 18:30

江安县2022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江土挂〔2022〕5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地名称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底价

四至界址

规划建设及相关要求

竞买

保证金

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康家坝园区

*.78㎡

工业用地

工业50年

195元/㎡

东邻规划用地,南邻规划用地,西 (略) ,北 (略) 。

按江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江工园规条〔2021〕001号)执行,其中:投资强度≥*/亩,容积率≥1.0,建筑规模≥*.78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实施建设时不低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实施建设。

*元

  1. 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2.该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挂牌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该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60日内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4.该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会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该宗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该宗地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7. 该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 9 月 29 日起在江安县人 (略) 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 10 月 17 日至2022年 10 月 26 日上午11:00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2022年10月 19 日至2022年 10 月 28日上午11:00止。

    挂牌地点: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1.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元/㎡。

    2.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联系电话:(0831)*、*、*

    开户名: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江安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52

    (缴款备注说明:xx单位(交款单位)交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xx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9 月 29 日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江土挂〔2022〕5号项目名称江安县2022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22-09-29 18:30公告结束时间2022-10-18 18:30

江安县2022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江土挂〔2022〕5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地名称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底价

四至界址

规划建设及相关要求

竞买

保证金

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康家坝园区

*.78㎡

工业用地

工业50年

195元/㎡

东邻规划用地,南邻规划用地,西 (略) ,北 (略) 。

按江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江工园规条〔2021〕001号)执行,其中:投资强度≥*/亩,容积率≥1.0,建筑规模≥*.78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实施建设时不低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实施建设。

*元

  1. 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2.该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挂牌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该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60日内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4.该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会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该宗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该宗地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7. 该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 9 月 29 日起在江安县人 (略) 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 10 月 17 日至2022年 10 月 26 日上午11:00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2022年10月 19 日至2022年 10 月 28日上午11:00止。

    挂牌地点: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1.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元/㎡。

    2.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联系电话:(0831)*、*、*

    开户名: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江安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52

    (缴款备注说明:xx单位(交款单位)交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xx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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