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青城 (略) (以下简称“青城乳业”)是按照自治区政府 (略) 政府要求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蒙交产权 (略) 更名而来,注册资本为*元,实缴出资*元,由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内蒙产权”)持有100%股权。 2.青城乳业未独立设置部门、无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目前董事、监事均由内蒙产权工作人员兼任。一直未开展业务。 近三年未进行年度审计,本次增资只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3.按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青城乳业的注册资本须全部为现金实缴。青城乳业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53.*元,由增资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本次增资青城乳业注册资本增加*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万元。原股东内蒙产权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为15%。青城乳业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3.*元,由增资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本次增资内蒙产权以现金实缴1284.*元,实缴不足*元的部分,由本次公开增资引入的其他战略投资方按对应比例补足,不因此影响增资后内蒙产权持有的15%股权比例及对应权益。本次增资募集资金(除补足的部分之外)超过拟增资底价金额的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4.本次增资拟引入A类战略投资方1名,B类战略投资方1-2名,C类战略投资方不超过1名,D类战略投资方不超过5名。如B、C、D类战略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足50%的,则由ABCD类战略投资方中持股最多的战略投资方认购不足部分,相应投资额按照上述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表中公示的为准,以确保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万元。 5.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青城乳业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公司治理由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构成。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略) 的权利机构,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略) 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7人(其中包含独立董事3人,为市场化选聘的专家型人才)构成,各股东委派董事人数依据其出资比例及行业影响力确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设监事会,监事会5人,原股东内蒙产权推荐1人,持股比例为10%的B类战略投资方每家推荐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职工监事2人。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团队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产生。 6.过渡期损益: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后至增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期(简称“过渡期”),青城乳业因收益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由内蒙产权全部享有或承担。 7.内蒙产权将充分发挥在交易规则制定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8.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9.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10.请意向投资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与内蒙产权和青城乳业进行接洽并了解项目情况后,再提交正式的报名登记文件。各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做完尽职调查、全部接受公告的内容并承担青城乳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11.疫情期间勘验现场须符合当地防控要求。 12.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相关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两次仍未履行的,权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3.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