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硚口区长丰街古田二路106号天宇·万象国际2号楼/单元1-2层(4)商号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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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硚口区长丰街古田二路106号天宇·万象国际2号楼/单元1-2层(4)商号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2年10月16日10时至2022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硚口区长丰 (略) 106号天宇·万象国际2号楼/单元1-2层(4)商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 (略) 硚口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246.79㎡];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11-06-27起至2051-06-26;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评估价:453.*元(评估报告详见附件),起拍价:*.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声明:

1.根据 (略) (略) 提供的商业租赁合同显示,本标的物已出租给武汉 (略) ,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42年6月30日止,该租 (略) 查封之后。 (略) 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除湖北省中正 (略) (略) 提交了租赁合同外,1层另一部分的占用人苕货私 (略) 提交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上述房地产的相关材料。本标的物被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关系等需竞买人自行核实。

2.因本拍卖标的物2层的租 (略) 查封之后签订,故本次不带租赁拍卖。

3.湖北省中正 (略) 提交的租赁合同载明:租赁位置为天宇万象国际2栋04号、05号(具体区位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商铺区位示意图》);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载明:交接位于万象国际项目二楼二层04、05、06号商铺。 (略) 现场勘查,该公司实际使用的区域为天宇·万象国际2号楼/单元1-2层(4)商号1层一部分、(4)、(5)、(6)商号2层,并已整体打通用作办公。(4)商号1层另一部分被苕货私房菜占用,并与相邻(5)商号1层打通用作餐饮。

4.本标的物1层被隔成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作办公,另一部分与相邻(5)商号打通用作餐饮,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查看。

5.本标的物的评估价值包含室内装修价值(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室内可移动设备及物品的价值。

以上声明请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1层被隔成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作办公,另一部分与(5)商号打通用作餐饮,2层与相邻(5)商号2层整体打通用作办公。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 (略) 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卖标的物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等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2022年9月31日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07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s://help-http://**/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language=zh

十二、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地宜土地房 (略) 作出的编号为(湖北)地宜(2022)(估)房字第司法022号评估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唐律师*

武汉中利 (略) *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略) 156号。

网址: http://**

淘宝技术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2年9月30日

暂无修改记录
,湖北, (略) ,硚口区,武汉

(略) (略) 将于2022年10月16日10时至2022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硚口区长丰 (略) 106号天宇·万象国际2号楼/单元1-2层(4)商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 (略) 硚口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246.79㎡];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11-06-27起至2051-06-26;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评估价:453.*元(评估报告详见附件),起拍价:*.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声明:

1.根据 (略) (略) 提供的商业租赁合同显示,本标的物已出租给武汉 (略) ,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42年6月30日止,该租 (略) 查封之后。 (略) 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除湖北省中正 (略) (略) 提交了租赁合同外,1层另一部分的占用人苕货私 (略) 提交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上述房地产的相关材料。本标的物被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关系等需竞买人自行核实。

2.因本拍卖标的物2层的租 (略) 查封之后签订,故本次不带租赁拍卖。

3.湖北省中正 (略) 提交的租赁合同载明:租赁位置为天宇万象国际2栋04号、05号(具体区位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商铺区位示意图》);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载明:交接位于万象国际项目二楼二层04、05、06号商铺。 (略) 现场勘查,该公司实际使用的区域为天宇·万象国际2号楼/单元1-2层(4)商号1层一部分、(4)、(5)、(6)商号2层,并已整体打通用作办公。(4)商号1层另一部分被苕货私房菜占用,并与相邻(5)商号1层打通用作餐饮。

4.本标的物1层被隔成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作办公,另一部分与相邻(5)商号打通用作餐饮,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查看。

5.本标的物的评估价值包含室内装修价值(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室内可移动设备及物品的价值。

以上声明请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1层被隔成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作办公,另一部分与(5)商号打通用作餐饮,2层与相邻(5)商号2层整体打通用作办公。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 (略) 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卖标的物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等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2022年9月31日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07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s://help-http://**/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language=zh

十二、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地宜土地房 (略) 作出的编号为(湖北)地宜(2022)(估)房字第司法022号评估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唐律师*

武汉中利 (略) *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略) 156号。

网址: http://**

淘宝技术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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