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大鹏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商铺(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689)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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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大鹏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商铺(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689)转让公告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略) 龙岗区大鹏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商铺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位于龙岗区大鹏镇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宗地号为G*-0312,使用年限40年(从2012年11月5日至2052年11月4日),该商业物业共3层,建筑面积1484.25平方米,已取得粤(2018) (略) 不动产第*号红本房产证,物业为商业用途。标的资产为出租状态,1楼商铺出租面积:233平米,递增率:5%,租赁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2楼、3楼出租面积:1251.25平米,递增率:4%,租赁期限至2028年8月31日。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 (略) (略) (略)

内部决策:董事会决议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国资源土地房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9月19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略) 龙岗区大鹏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商铺

挂牌价格(万元):*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合计*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 (略) 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房产按现状转让,过户后转让标的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4、标的资产评估值含增值税,标的房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但转让方不负责租约到期后的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清场。

7、该商铺现为出租状态,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具备购房资格的租户如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全额保证金,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8、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住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创投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赵阳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企业类型: (略) (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2010-09-28 至 2060-09-28

监管机构(部门): (略) 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略) (略) 董事会文件》(2022年第11次)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付小姐0755-*陈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 :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南山 (略) (略)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 632 505 92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略) 龙岗区大鹏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商铺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位于龙岗区大鹏镇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宗地号为G*-0312,使用年限40年(从2012年11月5日至2052年11月4日),该商业物业共3层,建筑面积1484.25平方米,已取得粤(2018) (略) 不动产第*号红本房产证,物业为商业用途。标的资产为出租状态,1楼商铺出租面积:233平米,递增率:5%,租赁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2楼、3楼出租面积:1251.25平米,递增率:4%,租赁期限至2028年8月31日。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 (略) (略) (略)

内部决策:董事会决议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国资源土地房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9月19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略) 龙岗区大鹏佳兆业假日广场4栋023号商铺

挂牌价格(万元):*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合计*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 (略) 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房产按现状转让,过户后转让标的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4、标的资产评估值含增值税,标的房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但转让方不负责租约到期后的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清场。

7、该商铺现为出租状态,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具备购房资格的租户如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全额保证金,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8、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住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创投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赵阳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企业类型: (略) (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2010-09-28 至 2060-09-28

监管机构(部门): (略) 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略) (略) 董事会文件》(2022年第11次)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付小姐0755-*陈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 :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南山 (略) (略)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 632 505 92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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