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汉坝东街202号的商业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汉坝东街202号的商业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略) 汉坝东街202号的商业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将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 (略) (略)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宁夏回族自 (略) (略) )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规划 用途 | 所在层 及总层数 | 建筑 结构 | 竣工 年代 | 建筑面积 (m2) | 评估单价 (元/m2) | 评估总价(元) |
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Q*号 | *杨 | (略) 汉坝东街202号 | 商业 | 1-3/4 | 钢混 | 2008年 | 930.39 | 7021 | * |
评估价:*元,起拍价:*.8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2018年12月01日起至2033年12月01日止,租金每年*元整,另付保证金*元整,产权人已预收了2020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1日的三年租金*元整。截止价值时点,其已预收租金的剩余合同有效期为526天。本估价结果已扣除已预收的剩余合同有效期内的租金*元(*元÷3÷365天×526天)及保证金*元,合计*元
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
㈠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估价对象为 (略) 汉坝东街202号,建筑面积930.3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6.08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本次评估包含房屋价值、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可分离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价值等;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消防设施、加建的高位水箱及变压器等设施设备、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
㈡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1、估价对象坐落
估价对象 (略) 汉坝东街202号,其整体四至:东临天一商业街,南临派胜·荷花园,西临汉延渠,北临汉坝东街。估价对象位于汉坝东街南侧,其具体四至:东临汉坝东街206号营业房,南 (略) 落,西临汉坝东街200号营业房,北临汉坝东街。
2、估价对象权属状况
⑴不动产登记状况
不动产权证号 | 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Q*号 | ||
权利人 | *杨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坐 落 | (略) 汉坝东街202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GB*F*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
用 途 | 其它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面 积 | 分摊土地面积:186.08㎡/房屋建筑面积:930.39㎡ |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08月18日起2044年11月19日止 | ||
权利其他状况 | 共有宗地面积:3247.90㎡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86.078㎡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第1-3层 原不动产证号:*-202 产权来源:商品房买卖 |
截止价值时点,其分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22.41年。
⑵房屋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及涉案情况
1)抵押、租赁及典当情况
①抵押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Q*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及《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权利人(申请人)为宁夏中宁青银 (略) ,义务人为*杨,坐 (略) 汉坝东街202号,不动产单元号*GB*F*,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元,抵押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930.3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86.08平方米,债务人为*杨、马菊英,登记时间为2019年09月20日,抵押期限为2019年09月20日起2022年09月19日止。截至价值时点,该抵押权未注销。
②租赁情况
A.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执行笔录”显示:承租方为钱金辉,估价对象房屋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2018年12月01日起至2033年12月01日止,租金每年*元整,另付保证金*元整。签订日期为2018年05月14日。截止价值时点,其租赁期内剩余期限为11.44年。
B.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租提前预付协议》及“执行笔录”显示:产权人已预收了2020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1日的三年租金*元整。
C.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执行笔录”显示:由承租人安装的消防设施、加建的高位水箱及变压器等水电暖设施设备在租赁到期后归承租人所有。
③典当情况:无。
2)查封及涉案情况
①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查封登记信息》显示,估价对象已查封。具体详见下表:
《估价对象查封情况明细表》
查封机关 | 查封文件及文号 | 查封期限 | 查封类型 | 查封范围 |
宁夏回族 (略) 利 (略) | (2021)宁0302执868号 | 2021年06月04日起 2024年06月04日止 | 查封 | (略) 汉坝东街202号 |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 (2021)宁0381执1407号 | 2021年12月21日起 2024年12月20日止 | 查封 | |
宁夏回族 (略) 利 (略) | (2021)宁0302执963号 | 2022年05月11日起 2025年05月10日止 | 轮候查封 | |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 (2021)宁0381执1521号 | 2022年05月11日起 2025年05月10日止 | 轮候查封 |
②涉案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2021)宁0381执1521号《宁夏回族自 (略) (略) 价格评估委托书》显示:估价对象涉及执行宁夏中宁青银 (略) 与*杨、马菊英、*生华、马萍霞、马少林、*翠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⑷估价对象使用管制: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复印件)显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无其他管制条件限制。
⑸相邻关系限制:估价对象与周围建 (略) 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㈢建筑物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为钢混结构,主体朝向为南北,总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朝向坐南朝北,建筑面积为930.39平方米,总层高净高14.5米,其中一层净高为4.0米,二层净高为3.7米,三层净高为3.2米;开间14.40米,进深24.24米,开间及进深比例较好,整体空间布局较好。估价对象装修状况:建筑物主体外墙干挂大理石,入户门为双开铜门,断桥铝合金窗(外装防护栏),内门均为铜门。
一层室内布局大厅、4个小包间、1个厨房。室内地面均铺800mm×800mm地砖,墙面一面墙做文化石装饰,其余墙面部分包木板、部分贴壁纸,顶棚刷仿工业风格乳胶漆;厨房地面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为铝扣板吊顶;卫生间设6个小间,一个大理石洗手台,地面均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为石膏板吊顶;
二层室内布局8个小包间(包间内均有独立卫生间)及1个杂物间。室内地面均铺800mm×800mm地砖,走廊墙面干挂大理石,包间墙面均包隔音装饰板,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均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均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
三层室内布局6个包间(包间内均有独立卫生间)和1个杂物间。室内地面均铺800mm×800mm地砖,走廊墙面干挂大理石,包间墙面均包隔音装饰板,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均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均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
两部室内楼梯通往二、三层,大理石踏步、铁艺扶手及栏杆;装修属精装修。
估价对象室内水、电、暖、气设施齐全,且均能正常使用。估价对象于2008年建成,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状况较好,八成新,属完好房。目前估价对象出租经营“贵中缘音乐茶餐厅”,使用状况较好。
㈣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四至:东临汉坝东街206号营业房分摊商服用地,南临青铜大厦商业用地,西临汉坝东街200号营业房分摊商服用地,北临汉坝东街。所在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的威胁。容积率为5.00。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讯、通气、通路及场地平整)。
二、拍卖标的范围
*杨所有的 (略) 汉坝东街202号的商业房,建筑面积为930.39m2,未包含其可移动家具、家电、相关债权债务等。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 (略) 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和看房:自2022年10月1日9时起至2022年10日28日9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 (略) 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 (略) , (略) 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 (略) (略) 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账号:*64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 (略) 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宇川房地产 (略) 宁宇川司评字第 [2022]第050号评估报告。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 (略) 监督电话:0953-*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51-*
拍卖咨询:宁夏 (略) *
(略) (略)
2022年9月30日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略) 汉坝东街202号的商业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将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 (略) (略)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宁夏回族自 (略) (略) )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规划 用途 | 所在层 及总层数 | 建筑 结构 | 竣工 年代 | 建筑面积 (m2) | 评估单价 (元/m2) | 评估总价(元) |
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Q*号 | *杨 | (略) 汉坝东街202号 | 商业 | 1-3/4 | 钢混 | 2008年 | 930.39 | 7021 | * |
评估价:*元,起拍价:*.8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2018年12月01日起至2033年12月01日止,租金每年*元整,另付保证金*元整,产权人已预收了2020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1日的三年租金*元整。截止价值时点,其已预收租金的剩余合同有效期为526天。本估价结果已扣除已预收的剩余合同有效期内的租金*元(*元÷3÷365天×526天)及保证金*元,合计*元
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
㈠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估价对象为 (略) 汉坝东街202号,建筑面积930.3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6.08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本次评估包含房屋价值、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可分离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价值等;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消防设施、加建的高位水箱及变压器等设施设备、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
㈡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1、估价对象坐落
估价对象 (略) 汉坝东街202号,其整体四至:东临天一商业街,南临派胜·荷花园,西临汉延渠,北临汉坝东街。估价对象位于汉坝东街南侧,其具体四至:东临汉坝东街206号营业房,南 (略) 落,西临汉坝东街200号营业房,北临汉坝东街。
2、估价对象权属状况
⑴不动产登记状况
不动产权证号 | 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Q*号 | ||
权利人 | *杨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坐 落 | (略) 汉坝东街202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GB*F*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
用 途 | 其它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面 积 | 分摊土地面积:186.08㎡/房屋建筑面积:930.39㎡ |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08月18日起2044年11月19日止 | ||
权利其他状况 | 共有宗地面积:3247.90㎡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86.078㎡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第1-3层 原不动产证号:*-202 产权来源:商品房买卖 |
截止价值时点,其分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22.41年。
⑵房屋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及涉案情况
1)抵押、租赁及典当情况
①抵押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Q*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及《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权利人(申请人)为宁夏中宁青银 (略) ,义务人为*杨,坐 (略) 汉坝东街202号,不动产单元号*GB*F*,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元,抵押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930.3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86.08平方米,债务人为*杨、马菊英,登记时间为2019年09月20日,抵押期限为2019年09月20日起2022年09月19日止。截至价值时点,该抵押权未注销。
②租赁情况
A.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执行笔录”显示:承租方为钱金辉,估价对象房屋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2018年12月01日起至2033年12月01日止,租金每年*元整,另付保证金*元整。签订日期为2018年05月14日。截止价值时点,其租赁期内剩余期限为11.44年。
B.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租提前预付协议》及“执行笔录”显示:产权人已预收了2020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1日的三年租金*元整。
C.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执行笔录”显示:由承租人安装的消防设施、加建的高位水箱及变压器等水电暖设施设备在租赁到期后归承租人所有。
③典当情况:无。
2)查封及涉案情况
①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查封登记信息》显示,估价对象已查封。具体详见下表:
《估价对象查封情况明细表》
查封机关 | 查封文件及文号 | 查封期限 | 查封类型 | 查封范围 |
宁夏回族 (略) 利 (略) | (2021)宁0302执868号 | 2021年06月04日起 2024年06月04日止 | 查封 | (略) 汉坝东街202号 |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 (2021)宁0381执1407号 | 2021年12月21日起 2024年12月20日止 | 查封 | |
宁夏回族 (略) 利 (略) | (2021)宁0302执963号 | 2022年05月11日起 2025年05月10日止 | 轮候查封 | |
宁夏回族自 (略) (略) | (2021)宁0381执1521号 | 2022年05月11日起 2025年05月10日止 | 轮候查封 |
②涉案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2021)宁0381执1521号《宁夏回族自 (略) (略) 价格评估委托书》显示:估价对象涉及执行宁夏中宁青银 (略) 与*杨、马菊英、*生华、马萍霞、马少林、*翠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⑷估价对象使用管制: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复印件)显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无其他管制条件限制。
⑸相邻关系限制:估价对象与周围建 (略) 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㈢建筑物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为钢混结构,主体朝向为南北,总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朝向坐南朝北,建筑面积为930.39平方米,总层高净高14.5米,其中一层净高为4.0米,二层净高为3.7米,三层净高为3.2米;开间14.40米,进深24.24米,开间及进深比例较好,整体空间布局较好。估价对象装修状况:建筑物主体外墙干挂大理石,入户门为双开铜门,断桥铝合金窗(外装防护栏),内门均为铜门。
一层室内布局大厅、4个小包间、1个厨房。室内地面均铺800mm×800mm地砖,墙面一面墙做文化石装饰,其余墙面部分包木板、部分贴壁纸,顶棚刷仿工业风格乳胶漆;厨房地面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为铝扣板吊顶;卫生间设6个小间,一个大理石洗手台,地面均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为石膏板吊顶;
二层室内布局8个小包间(包间内均有独立卫生间)及1个杂物间。室内地面均铺800mm×800mm地砖,走廊墙面干挂大理石,包间墙面均包隔音装饰板,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均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均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
三层室内布局6个包间(包间内均有独立卫生间)和1个杂物间。室内地面均铺800mm×800mm地砖,走廊墙面干挂大理石,包间墙面均包隔音装饰板,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均铺300mm×300mm地砖,墙面均贴400mm×800mm面砖,顶棚均为石膏板吊顶;
两部室内楼梯通往二、三层,大理石踏步、铁艺扶手及栏杆;装修属精装修。
估价对象室内水、电、暖、气设施齐全,且均能正常使用。估价对象于2008年建成,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状况较好,八成新,属完好房。目前估价对象出租经营“贵中缘音乐茶餐厅”,使用状况较好。
㈣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四至:东临汉坝东街206号营业房分摊商服用地,南临青铜大厦商业用地,西临汉坝东街200号营业房分摊商服用地,北临汉坝东街。所在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的威胁。容积率为5.00。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暖、通讯、通气、通路及场地平整)。
二、拍卖标的范围
*杨所有的 (略) 汉坝东街202号的商业房,建筑面积为930.39m2,未包含其可移动家具、家电、相关债权债务等。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 (略) 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和看房:自2022年10月1日9时起至2022年10日28日9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 (略) 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 (略) , (略) 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 (略) (略) 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账号:*64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 (略) 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宇川房地产 (略) 宁宇川司评字第 [2022]第050号评估报告。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 (略) 监督电话:0953-*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51-*
拍卖咨询:宁夏 (略) *
(略) (略)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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