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311号土地使用权、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矿渣堆置产)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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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311号土地使用权、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矿渣堆置产)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公 告

(2022)川01执1159号

本院定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01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 青白江 (略) 311号土地使用权、 (略) 青白江 (略) (矿渣堆置产)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用品。

起拍价(保留价):*万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财产所在位置

(略) 青白江 (略) 31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18)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号

川(2018)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号

(略) 青白江 (略) (矿渣堆置产)的土地使用权川(2018)青白江不动产权第*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四川能投 (略) ,(2022)川01执1159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实际用途

工业用地

建筑面积(㎡)

详见评估报告,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略) 不负责任。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本院于2022年4月26日进行现场勘查,查明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为四川能投 (略) 实际占有使用;

2.现场主要建筑物为库房两处,综合楼一处(实际作为办公用房使用),食堂(与案外人川化集团共用),案涉宗土地对应的房屋均未办理权属登记,部分房屋横跨越三宗土地;

3.被 (略) 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载明被执行人将部分土地使用权(7600平方米)出租给案外人 (略) 使用。租赁期间、租金及其他约定见合同(合同见附件)。本案仅对租赁合同作客观披露,不对租赁合同本身进行评判。

4.本院现场勘查查明,案外人 (略) 在前述承租土地修建不动产(勘查时为在建);

5.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认可土地租赁合同, (略) 申请,不将 (略) 修建的不动产纳入本次拍卖范围,本院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予以准许;

6.案外人川化集团修建的高架管道部分跨越案涉土地。现场查明二期库房部分未完工,二期库房未完工的原因或为川化高架管道所致;

7..不排除被执行人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案外人土地的情况,不排除案外人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案涉土地的情形;

8.被执行人在案涉土地红线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主要系水泥硬化道理、铁轨、公共厕所等),因前述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受益人为被执行人,故本次拍卖将其纳入拍卖范围;

9.被执行人占有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属拍卖范围,但不含仓库内存放货物;

10.本案仅对勘查之日了解到的瑕疵进行披露,具体以现状为准。现场情况可见测绘图。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金誉房 (略) 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评估价总价为*.*元, (略) 建筑物价值为984.*元, (略) 建筑评估价值为*.*元, (略) 建筑和红线外建筑工程的评估价值为*.*元。该公司出具的川金誉资评字(2022)第JZ-010-2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拍卖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15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10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若是企业,请预留两天时间注册账户)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11月16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5859),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2年11月23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2022年10月28日。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 028-*(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略)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暂无修改记录
,四川, (略) ,青白江区,成都

(略) (略)

公 告

(2022)川01执1159号

本院定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01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 青白江 (略) 311号土地使用权、 (略) 青白江 (略) (矿渣堆置产)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用品。

起拍价(保留价):*万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财产所在位置

(略) 青白江 (略) 311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18)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号

川(2018)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号

(略) 青白江 (略) (矿渣堆置产)的土地使用权川(2018)青白江不动产权第*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四川能投 (略) ,(2022)川01执1159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实际用途

工业用地

建筑面积(㎡)

详见评估报告,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略) 不负责任。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本院于2022年4月26日进行现场勘查,查明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为四川能投 (略) 实际占有使用;

2.现场主要建筑物为库房两处,综合楼一处(实际作为办公用房使用),食堂(与案外人川化集团共用),案涉宗土地对应的房屋均未办理权属登记,部分房屋横跨越三宗土地;

3.被 (略) 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载明被执行人将部分土地使用权(7600平方米)出租给案外人 (略) 使用。租赁期间、租金及其他约定见合同(合同见附件)。本案仅对租赁合同作客观披露,不对租赁合同本身进行评判。

4.本院现场勘查查明,案外人 (略) 在前述承租土地修建不动产(勘查时为在建);

5.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认可土地租赁合同, (略) 申请,不将 (略) 修建的不动产纳入本次拍卖范围,本院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予以准许;

6.案外人川化集团修建的高架管道部分跨越案涉土地。现场查明二期库房部分未完工,二期库房未完工的原因或为川化高架管道所致;

7..不排除被执行人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案外人土地的情况,不排除案外人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案涉土地的情形;

8.被执行人在案涉土地红线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主要系水泥硬化道理、铁轨、公共厕所等),因前述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受益人为被执行人,故本次拍卖将其纳入拍卖范围;

9.被执行人占有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属拍卖范围,但不含仓库内存放货物;

10.本案仅对勘查之日了解到的瑕疵进行披露,具体以现状为准。现场情况可见测绘图。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金誉房 (略) 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评估价总价为*.*元, (略) 建筑物价值为984.*元, (略) 建筑评估价值为*.*元, (略) 建筑和红线外建筑工程的评估价值为*.*元。该公司出具的川金誉资评字(2022)第JZ-010-2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拍卖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15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10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若是企业,请预留两天时间注册账户)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11月16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5859),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2年11月23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2022年10月28日。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 028-*(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略)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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