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4%股权
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4%股权
项目名称: | 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4%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
转让比例: | 33.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902.*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1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交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纳的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根据公司2009年1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对京师园项目实行封闭运行和管理。湖南新华 (略) 受让北京京师大股权时,与京师园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按账面值列示,未纳入股权转让评估范围。根据北京京师大出具的相关说明,考虑京师园项目实行封闭管理,遗留 (略) 后进股东无关。”,具体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资产评估报告》。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京师大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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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336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9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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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27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中企惠(北京) (略) | |||||
本年度2022-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56.47 | 利润总额: | -688.9 | 净利润: | -442.67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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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略) | -999,999,999 | 33.4 | ||||
北京国信嘉 (略) | -999,999,999 | 34.1 | ||||
(略) (略) | -999,999,999 | 32.5 |
项目名称: | 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3.4%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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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
转让比例: | 33.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902.*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0-1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交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纳的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根据公司2009年1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对京师园项目实行封闭运行和管理。湖南新华 (略) 受让北京京师大股权时,与京师园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按账面值列示,未纳入股权转让评估范围。根据北京京师大出具的相关说明,考虑京师园项目实行封闭管理,遗留 (略) 后进股东无关。”,具体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资产评估报告》。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京师大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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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336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9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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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27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中企惠(北京) (略) | |||||
本年度2022-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56.47 | 利润总额: | -688.9 | 净利润: | -442.67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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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略) | -999,999,999 | 33.4 | ||||
北京国信嘉 (略) | -999,999,999 | 34.1 | ||||
(略) (略) | -999,999,999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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