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转让所属一批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三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1XJ1000694-3)
[乌鲁木齐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转让所属一批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三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1XJ1000694-3)
项目名称 | 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转让所属一批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三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25*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评估基准日 | 2021-06-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永信中辰资产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62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慷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中 (略) 财务处《 (略) (闲置、报废)资产处置审批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 (略) |
重大事 | 1.拟处置的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共计35项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燃气热水锅炉、氮氧化物在线监测、供热循环泵、烟气余热回收器、变频柜等。 2.该批资产位于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 (略) 锅炉房内,设备还在各个工位上未拆除。自2010年4月27日接 (略) 人民政府《乌政通〔2010〕 32号》文件,老明园锅炉 (略) 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之列。于2011年4月13日开工,2011年10月15投入试运行。因供暖业务移交,现有的2台29MW和1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自2019年5月起停用至今,期间未进行设备检修等维护工作,经现场勘查及技术人员介绍,3台锅炉及配套设备部件完整无缺损,停用前使用正常,现3台锅炉大气污染排放物已达不到《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乌鲁木齐地方标准DB 6501/T 001-2018》的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用燃气锅炉执行NOX:60mg/m3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关于处置资产有关情况的说明》。 |
特别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整体转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除搬运由受让方负责,产生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除搬运如需破坏转让方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恢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锅炉的拆卸搬运工作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完成。 五、受让方应聘请具有锅炉制造安装或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除工作,拆除前应制定拆除搬运方案。由受让方负责在拆除搬运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并遵守转让方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出现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六、受让方对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二次安装使用,应自行向锅炉登记机构和检验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应无法办出行政许可手续和违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存放地、数量、运输、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同时愿意聘请具有锅炉制造安装或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除工作,拆除前制定拆除搬运方案,并由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及运输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7 09:00:00 至 2022-08-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8-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96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27 09:00:00-2022-08-09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靖慧 |
咨询电话 | 0991-*72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转让所属一批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三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25*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评估基准日 | 2021-06-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永信中辰资产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62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慷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中 (略) 财务处《 (略) (闲置、报废)资产处置审批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 (略) |
重大事 | 1.拟处置的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共计35项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燃气热水锅炉、氮氧化物在线监测、供热循环泵、烟气余热回收器、变频柜等。 2.该批资产位于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 (略) 锅炉房内,设备还在各个工位上未拆除。自2010年4月27日接 (略) 人民政府《乌政通〔2010〕 32号》文件,老明园锅炉 (略) 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之列。于2011年4月13日开工,2011年10月15投入试运行。因供暖业务移交,现有的2台29MW和1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自2019年5月起停用至今,期间未进行设备检修等维护工作,经现场勘查及技术人员介绍,3台锅炉及配套设备部件完整无缺损,停用前使用正常,现3台锅炉大气污染排放物已达不到《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乌鲁木齐地方标准DB 6501/T 001-2018》的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用燃气锅炉执行NOX:60mg/m3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关于处置资产有关情况的说明》。 |
特别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整体转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除搬运由受让方负责,产生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除搬运如需破坏转让方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恢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锅炉的拆卸搬运工作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完成。 五、受让方应聘请具有锅炉制造安装或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除工作,拆除前应制定拆除搬运方案。由受让方负责在拆除搬运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并遵守转让方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出现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六、受让方对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二次安装使用,应自行向锅炉登记机构和检验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应无法办出行政许可手续和违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存放地、数量、运输、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同时愿意聘请具有锅炉制造安装或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闲置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拆除工作,拆除前制定拆除搬运方案,并由新 (略) 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及运输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7 09:00:00 至 2022-08-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8-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96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27 09:00:00-2022-08-09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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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靖慧 |
咨询电话 | 0991-*72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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