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土挂[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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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土挂[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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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土挂[2022]5号)
江土挂[2022]5号2022/9/29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宗地总面积: *.78平方米宗地坐落: 康家坝园区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78 十三级
投资强度: *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
起始价: 276.*元加价幅度: 14.*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8日11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到 (略) 公共资源 (略) 、江安县人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7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到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0月26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号地块: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挂牌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该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60日内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会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该宗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该宗地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6. 该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联 系 人:交易组织股
联系电话:0831-*、*、*
开户单位: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江安县支行
银行帐号:*52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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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宗地总面积: *.78平方米宗地坐落: 康家坝园区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78 十三级
投资强度: *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
起始价: 276.*元加价幅度: 14.*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8日11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到 (略) 公共资源 (略) 、江安县人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7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到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0月26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康家坝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D01-01-01-03地块部分宗地 号地块: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挂牌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该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60日内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会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该宗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该宗地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6. 该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联 系 人:交易组织股
联系电话:0831-*、*、*
开户单位: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江安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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