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鹤岗南山煤矿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分别转让交易公告
[鹤岗市]鹤岗南山煤矿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分别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鹤岗南山煤矿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2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以网站显示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概况 | 标的现状 | 请意向方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 | |||||
标的清单 | |||||||
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鹤岗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3块采矿权,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分别单独转让,鹤岗南山煤矿采矿权许可证编号为C**,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权人:黑龙江龙煤 (略) ,生产规模220.*吨/年,矿区面积10.6366平方千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本次转让标的分别为: 标的1:鹤岗南山煤矿17线以南部分煤炭资源采矿权,包括3、18-2、22-1、22-2、27、30煤层共6个可采煤层组成,开采深度为270米至-300米,由85个拐点坐标圈定,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煤层总资源储量962.*吨,可采储量588.*吨。 标的2:鹤岗南山煤矿17线以北(块段一)煤炭资源采矿权,包括3、15-2、15-3、18-2、22-1、22-2、27、30煤层共8个可采煤层组成,开采深度为190米至-280米,由137个拐点坐标圈定,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煤层总资源储量1625.*吨,可采储量874.*吨。 标的3:鹤岗南山煤矿17线以北(块段二)煤炭资源采矿权,包括3、7、8、9、11、12、13、15-2、15-3、18-2、22-2、27、30煤层共13个可采煤层组成,开采深度为180米至-290米,由141个拐点坐标圈定,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煤层总资源储量1256.*吨,可采储量774.*吨。 | ||||||
评估报告 | 附件2:《黑龙江龙煤 (略) 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17线以南)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石评报字【2021】第003号).doc; 附件3:《黑龙江龙煤 (略) 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17线以北地段一)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石评报字【2021】第004号).doc; 附件4:《黑龙江龙煤 (略) 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17线以北地段二)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石评报字【2021】第005号).doc | ||||||
其他情况 | 1、 本次转让标的为鹤岗南山煤矿中的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不包括巷道、井上井下设施设备、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资产和权利。 2、 本标的涉及鹤岗南山煤矿是国家关闭退出矿井,井下资源能否再被许可开发利用,且转让标的是否具有再利用价值,转让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该风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哈尔滨金石矿产 (略) | ||||||
转让底价 | 标的1:*.*元; 标的2:*.*元; 标的3:*.*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龙江龙煤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54 注册地:黑 (略) (略) 机关主楼 法定代表人:刘鹏飞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黑龙江联交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交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龙煤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龙煤矿业 (略)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及其附件,并接受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内容。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公告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并严格履行公告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2、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转让标的3块煤炭资源分立采矿权的变更登记,以及采矿权分立后的过户登记,并自愿承担分立及变更过户等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变动或调整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3、交易成交后,受让方在使用转让标的煤炭资源过程中,如与转让标的的地上地下范围内可能存在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其他权利,权利范围、取得权利的时间等存在冲突,受让方须承担一切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黑龙江联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可能存在他人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情况、权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采矿权分立登记和分立后的采矿权变更登记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转让标的涉及储量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实际勘测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7、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双方须到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信息公示、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让审批手续的风险。 8、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9、本公告由转让方发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以及公告所涉及的其他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企业法人; 2、需具备履行此次采矿权转让协议履行能力。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费,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 3、转让标的涉及的分立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分立后变更过户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采矿权分立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内部决策文件等相关受让资格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2、受让方(报价最高者)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 3、受让方在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4、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采矿权转让合同》和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易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2月4日——以网站显示为准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拟受让标的报名、并对拟受让标的分别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 (2)受让方的内部决议文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 (3)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 (4) 资产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 (5) (略) 站公告打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每个标的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前,以资金到账为准。汇入黑龙江联交所如下账户: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 (略) 账号:*02 行号:*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2月4日-以网站显示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成交价1%的服务费。 2、 交纳方式:在签订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5 :《采矿权转让合同》.rar 附件6: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杨先生0451-*、位女士0451-* | |||||
技术支持 | 杨先生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项目名称 | 鹤岗南山煤矿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2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以网站显示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概况 | 标的现状 | 请意向方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 | |||||
标的清单 | |||||||
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鹤岗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3块采矿权,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分别单独转让,鹤岗南山煤矿采矿权许可证编号为C**,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权人:黑龙江龙煤 (略) ,生产规模220.*吨/年,矿区面积10.6366平方千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本次转让标的分别为: 标的1:鹤岗南山煤矿17线以南部分煤炭资源采矿权,包括3、18-2、22-1、22-2、27、30煤层共6个可采煤层组成,开采深度为270米至-300米,由85个拐点坐标圈定,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煤层总资源储量962.*吨,可采储量588.*吨。 标的2:鹤岗南山煤矿17线以北(块段一)煤炭资源采矿权,包括3、15-2、15-3、18-2、22-1、22-2、27、30煤层共8个可采煤层组成,开采深度为190米至-280米,由137个拐点坐标圈定,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煤层总资源储量1625.*吨,可采储量874.*吨。 标的3:鹤岗南山煤矿17线以北(块段二)煤炭资源采矿权,包括3、7、8、9、11、12、13、15-2、15-3、18-2、22-2、27、30煤层共13个可采煤层组成,开采深度为180米至-290米,由141个拐点坐标圈定,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煤层总资源储量1256.*吨,可采储量774.*吨。 | ||||||
评估报告 | 附件2:《黑龙江龙煤 (略) 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17线以南)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石评报字【2021】第003号).doc; 附件3:《黑龙江龙煤 (略) 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17线以北地段一)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石评报字【2021】第004号).doc; 附件4:《黑龙江龙煤 (略) 南山煤矿部分剩余资源(17线以北地段二)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石评报字【2021】第005号).doc | ||||||
其他情况 | 1、 本次转让标的为鹤岗南山煤矿中的3块煤炭资源采矿权,不包括巷道、井上井下设施设备、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资产和权利。 2、 本标的涉及鹤岗南山煤矿是国家关闭退出矿井,井下资源能否再被许可开发利用,且转让标的是否具有再利用价值,转让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该风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哈尔滨金石矿产 (略) | ||||||
转让底价 | 标的1:*.*元; 标的2:*.*元; 标的3:*.*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龙江龙煤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54 注册地:黑 (略) (略) 机关主楼 法定代表人:刘鹏飞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黑龙江联交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交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龙煤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龙煤矿业 (略)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及其附件,并接受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内容。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公告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并严格履行公告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2、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转让标的3块煤炭资源分立采矿权的变更登记,以及采矿权分立后的过户登记,并自愿承担分立及变更过户等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变动或调整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3、交易成交后,受让方在使用转让标的煤炭资源过程中,如与转让标的的地上地下范围内可能存在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其他权利,权利范围、取得权利的时间等存在冲突,受让方须承担一切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黑龙江联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5、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可能存在他人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情况、权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采矿权分立登记和分立后的采矿权变更登记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转让标的涉及储量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实际勘测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7、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双方须到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信息公示、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让审批手续的风险。 8、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9、本公告由转让方发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以及公告所涉及的其他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企业法人; 2、需具备履行此次采矿权转让协议履行能力。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费,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 3、转让标的涉及的分立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分立后变更过户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采矿权分立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内部决策文件等相关受让资格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2、受让方(报价最高者)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 3、受让方在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4、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采矿权转让合同》和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易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2月4日——以网站显示为准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拟受让标的报名、并对拟受让标的分别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 (2)受让方的内部决议文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 (3)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 (4) 资产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 (5) (略) 站公告打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每个标的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前,以资金到账为准。汇入黑龙江联交所如下账户: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 (略) 账号:*02 行号:*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2月4日-以网站显示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成交价1%的服务费。 2、 交纳方式:在签订附件5《采矿权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5 :《采矿权转让合同》.rar 附件6: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杨先生0451-*、位女士0451-* | |||||
技术支持 | 杨先生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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