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池州市]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池州日报社)拟公开出租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经营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经营权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经营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经营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事业单位在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标的代码:*)
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通过池州日报、 (略) 、池州新闻手机客户端、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开展广告代理业务,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代理项目的具体广告版面、位置情况:
(1)池州日报:
①周一至周六第四版一个整版版面(两周一期的石台县新闻版除外);
②周一至周五第八版一个整版版面;
③每年不定期200期头版报眼,内容符合头版定位;
④其他:其它版面如需安排刊登广告内容,由承租方提出合理申请,池州日报社根据实情酌定;
⑤周日不出报,不提供广告版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休刊不提供版面。
(2) (略) :
①首页专栏广告位8处(其中置顶通栏广告位3处),尺寸规格:不超过1200px×48px;
②网站飘窗广告位1处,尺寸规格:不超过 300px×160 px;
③每月不超过120条软文;
④网站内容页广告位2处,尺寸规格:不超过300px×250px。
(3)池州新闻手机客户端:栏目广告位4处;每月刊发软文不超过120条。
(4)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①推文(即:应用推广性质的文章),不超过 1条,不在首条位置显示;
②每条推文(除重要政务信息外)末尾贴片广告位1处,尺寸规格:不超过750px×300px;
③子项目菜单广告位3处。
2、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代理项目不含以下内容:
(1) (略) 指令性宣传、宣传专版、公益性广告和公告。
(2)池州日报社及下属单位自身宣传广告。
(3)池州日报社已与有关部门或县区联办的专栏专版(包括与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办的专栏专版)、与九华山风景区新闻合作项目及与各县区联办的手机报县区版。
(4)池州日报社及下属单位代理运营维护的外单位新媒体。
(5)腾讯公司微信运营机构在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的推广活动。
(三)租赁期限:3年(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四)特别提示: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负责向承租方免费提供池州日报社现有广告中心办公场所一处及相关设施;水、电费、网络费、电话费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负责每日向承租方免费提供《池州日报》50份。
4、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负责督促承揽《池州日报》 (略) 邮政局及其他单位不得在报纸投递中夹带DM广告。
三、出租方
池州日报社。
四、出租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经营权出租行为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 (略) 财政局的批准。
五、标的的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池州日报社。
2、评估机构:安徽建英房地产 (略) 。
3、评估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价值评估资产评估咨询报告》(皖建英(池州)咨询评报字(2020)第02-01号)。
5、评估对象: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价值。
6、评估结果: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的纸媒体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总租金价值为*元,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66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零*佰元整);新媒体商业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总租金价值为*元,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47.*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7、评估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三年期经营权租金底价: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月度支付,每个月度的租金为全部月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月度租金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月度租金在当月20号前支付,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对于除第一个月度的以后每个月度租金,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交付一定的实物(具体交付的实物种类、价值以出租方确定为准)冲抵支付出租标的租金,但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冲抵支付的出租标的租金额度不超过*元人民币。
(4)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月度租金的一部分。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出租方授予承租方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
(3)意向竞租方承诺:自承租方取得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之日起,由承租方负责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事先将拟发布的广告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出租方拥有对发布广告的审核把关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政策及其他有问题的广告,出租方有权要求修改或拒绝发布。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发布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导向错误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参加报社编前会,提出广告编排意见及建议,并与出租方协商、统一配置报纸广告版面或新媒体刊位,负责对广告大样签字确认,若不签字则视同认可。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向出租方每日提供隔日报纸平面广告及新媒体商业广告发布的广告价位及广告次数,便于出租方帮助承租方准确掌握、分析广告形势。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介绍同业广告信息并通知承租方参加同业广告活动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可要求出租方参加广告相关活动,获得同业相关信息。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在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代理项目的具体广告版面、位置范围内发布广告,承租方对超出出租标的涉及规定总量广告版面的使用,须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增加广告版面;如因广告发布需增印报版或印数,增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转租全部或部分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举办、承办各类活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一事一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承租方须终止开展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代理业务,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承租方如需继续发布,则按当年的版面价格向出租方支付相应发布广告费用。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且具有广告发布(或含广告代理、设计、制作)的经营范围。
2、意向竞租方注册设立时间应为两年以上(含两年), (略) 级及以上报社或广播电视台广告业务的代理经验。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2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2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一个月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 (略) ( (略) (略) 2号2楼( (略) 人社局原办公楼))。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出租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月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66-*
传真:0566-*
联系地址: (略) (略) 2号二楼( (略) 人社局原办公楼)
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日报社
2020年4月9日
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池州日报社)拟公开出租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经营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经营权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经营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经营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事业单位在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标的代码:*)
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通过池州日报、 (略) 、池州新闻手机客户端、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开展广告代理业务,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代理项目的具体广告版面、位置情况:
(1)池州日报:
①周一至周六第四版一个整版版面(两周一期的石台县新闻版除外);
②周一至周五第八版一个整版版面;
③每年不定期200期头版报眼,内容符合头版定位;
④其他:其它版面如需安排刊登广告内容,由承租方提出合理申请,池州日报社根据实情酌定;
⑤周日不出报,不提供广告版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休刊不提供版面。
(2) (略) :
①首页专栏广告位8处(其中置顶通栏广告位3处),尺寸规格:不超过1200px×48px;
②网站飘窗广告位1处,尺寸规格:不超过 300px×160 px;
③每月不超过120条软文;
④网站内容页广告位2处,尺寸规格:不超过300px×250px。
(3)池州新闻手机客户端:栏目广告位4处;每月刊发软文不超过120条。
(4)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①推文(即:应用推广性质的文章),不超过 1条,不在首条位置显示;
②每条推文(除重要政务信息外)末尾贴片广告位1处,尺寸规格:不超过750px×300px;
③子项目菜单广告位3处。
2、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代理项目不含以下内容:
(1) (略) 指令性宣传、宣传专版、公益性广告和公告。
(2)池州日报社及下属单位自身宣传广告。
(3)池州日报社已与有关部门或县区联办的专栏专版(包括与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办的专栏专版)、与九华山风景区新闻合作项目及与各县区联办的手机报县区版。
(4)池州日报社及下属单位代理运营维护的外单位新媒体。
(5)腾讯公司微信运营机构在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的推广活动。
(三)租赁期限:3年(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四)特别提示: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负责向承租方免费提供池州日报社现有广告中心办公场所一处及相关设施;水、电费、网络费、电话费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负责每日向承租方免费提供《池州日报》50份。
4、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负责督促承揽《池州日报》 (略) 邮政局及其他单位不得在报纸投递中夹带DM广告。
三、出租方
池州日报社。
四、出租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经营权出租行为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 (略) 财政局的批准。
五、标的的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池州日报社。
2、评估机构:安徽建英房地产 (略) 。
3、评估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价值评估资产评估咨询报告》(皖建英(池州)咨询评报字(2020)第02-01号)。
5、评估对象: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价值。
6、评估结果: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的纸媒体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总租金价值为*元,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66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零*佰元整);新媒体商业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总租金价值为*元,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47.*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7、评估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三年期经营权租金底价: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月度支付,每个月度的租金为全部月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月度租金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月度租金在当月20号前支付,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对于除第一个月度的以后每个月度租金,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交付一定的实物(具体交付的实物种类、价值以出租方确定为准)冲抵支付出租标的租金,但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冲抵支付的出租标的租金额度不超过*元人民币。
(4)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月度租金的一部分。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出租方授予承租方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
(3)意向竞租方承诺:自承租方取得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之日起,由承租方负责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事先将拟发布的广告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出租方拥有对发布广告的审核把关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政策及其他有问题的广告,出租方有权要求修改或拒绝发布。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发布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导向错误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参加报社编前会,提出广告编排意见及建议,并与出租方协商、统一配置报纸广告版面或新媒体刊位,负责对广告大样签字确认,若不签字则视同认可。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向出租方每日提供隔日报纸平面广告及新媒体商业广告发布的广告价位及广告次数,便于出租方帮助承租方准确掌握、分析广告形势。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介绍同业广告信息并通知承租方参加同业广告活动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可要求出租方参加广告相关活动,获得同业相关信息。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在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代理项目的具体广告版面、位置范围内发布广告,承租方对超出出租标的涉及规定总量广告版面的使用,须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增加广告版面;如因广告发布需增印报版或印数,增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转租全部或部分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经营权。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举办、承办各类活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一事一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承租方须终止开展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代理业务,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承租方如需继续发布,则按当年的版面价格向出租方支付相应发布广告费用。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且具有广告发布(或含广告代理、设计、制作)的经营范围。
2、意向竞租方注册设立时间应为两年以上(含两年), (略) 级及以上报社或广播电视台广告业务的代理经验。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2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2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一个月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 (略) ( (略) (略) 2号2楼( (略) 人社局原办公楼))。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出租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月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66-*
传真:0566-*
联系地址: (略) (略) 2号二楼( (略) 人社局原办公楼)
池州日报社广告代理项目三年期经营权出租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日报社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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