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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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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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A*

(略) (略) 南京长发房 (略) 委托,就其转让南京 (略) 51%股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转让方: 南京长发房 (略)

1.2 转让方性质: 其他国有

1.3 转让标的: 南京 (略) 51%股权

1.4 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京 (略) 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长三角投资[2022]50号)。

(2)南京长发房 (略) 《股东决定》(2022年5月13日)。

(3)南京 (略) 《股东会决议》(2022年5月13日)。

1.5 挂牌起止日期:

2022年10月8日-2022年11月16日

1.6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7 交易方式:

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交易方式,按照相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2.1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 (略)

2.2 标的企业性质: (略) 国有

2.3 公司类型: (略)

2.4 注册号码: *MA1XMC1X8Q

2.5 注册资本(万): 3000.0000(人民币)

2.6 注册地: 江苏省· (略) ·秦淮区

2.7 法定代表人:蒋文

2.8 住所: (略) 秦淮 (略) 300号

2.9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代理;酒店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及技术咨询;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信息化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建筑及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建筑修缮;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交电、日用百货、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工程项目代建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0 成立时间:

2018年12月18日

2.11 职工人数: 0人

2.12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2.13 其他: 无

3.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3.1 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1)南京长发房 (略) 51.*% (2)南京力富 (略) 49.*%

3.2 备注:无

4.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2022年8月份财务报表

4.1 资产总计(万元):564.7384

4.2 负债总计(万元):565.7448

4.3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1.0064

4.4 营业收入(万元):0.0000

4.5 利润总额(万元):-10.5394

4.6 净利润(万元): -10.5394

4.7 重要提示(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无

5.审计情况

5.1 2021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5.1.1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5.1.2 审计报告编号: 苏公N[2022]A173号

5.1.3 资产总计(万元): 706.1417

5.1.4 负债总计(万元): 696.5951

5.1.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9.5466

5.1.6 营业收入(万元): 1081.1692

5.1.7 利润总额(万元): -21.1735

5.1.8 净利润(万元): -21.1735

5.1.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无

5.2 基准日审计报告数据:

5.2.1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5.2.2 审计报告编号: 苏公N[2022]A173号

5.2.3 审计基准日: 2022/04/30

5.2.4 资产总计(万元): 566.4251

5.2.5 负债总计(万元): 566.3670

5.2.6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0.0581

5.2.7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

5.2.8 利润总额(万元): -9.4884

5.2.9 净利润(万元): -9.4884

5.2.10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无

6. 资产评估情况

6.1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 (略)

6.2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2066号

6.3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6.4 评估基准日: 2022/04/30

6.5 评估办法: 成本法

6.6 评估资产总计(万元): 572.3900

6.7 评估负债总计(万元): 566.3700

6.8 评估净资产总计(万元): 6.0200

6.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0700

6.10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有,详见评估报告

7. 特别事项说明

7.1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无

7.2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7.3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无

7.4 标的产(股)权的质押及标的企业担保情况: 无

7.5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无

7.6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不参与

7.7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

7.8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无

7.9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无

7.10 评估基准日到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7.11 其他重要事项:

(1)转让方作为标的企业股东,根据章程约定,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出资时间为2028年11月27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实际出资数额为40.*元人民币,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按标的企业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 标的企业股东南京力富 (略) ,根据章程约定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出资时间为2028年11月27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实际出资数额为39.*元人民币。 (2)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8. 挂牌价格及保证金

8.1 挂牌价格:

8.1.1 价格(万元): 3.5000

8.1.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8.1.3 支付期限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8.2 保证金:

8.2.1 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元;

8.2.2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2.3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 (略) (略) (略) 获取缴纳码,凭缴纳 (略) (略) 网站办理到账确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8.2.4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 (略) 全额返还;

8.2.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9.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 备查文件

10.1 相关批文、决议:

(1)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京 (略) 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长三角投资[2022]50号)。

(2)南京长发房 (略) 《股东决定》(2022年5月13日)。

(3)南京 (略) 《股东会决议》(2022年5月13日)。

10.2 审计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南京 (略) 审计报告》(苏公N[2022]A173号)

10.3 评估报告: 江苏中企华 (略) 《南京长发房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南京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2066号)

10.4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略)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沪长三角投资*)

10.5 法律意见书: (略) 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长发房 (略) 转让南京 (略) 股权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9月22日)

10.6 其他文件: 南京长发房 (略) 《关于南京 (略) 职工相关情况说明》 (2022年9月22日)。

11.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报名表。

(2)法人证书副本(在线调用的无须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

(3)经市场监督管 (略) (略) 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银行资信证明。

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 (略) (略) ,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报名,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书面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或预约送达方式提交至交易中心,到达时间须不晚于报名截止时间,意向方应充分考虑书面报名材料在途时间,确保书面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

12. 其他说明

(1)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2)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13. 联系方式

(略) (略) :

联 系 人: 韩先生

邮 编: *

地 址: (略) 建邺 (略) 265号B区2220室、2222室

电 话: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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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A*

(略) (略) 南京长发房 (略) 委托,就其转让南京 (略) 51%股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转让方: 南京长发房 (略)

1.2 转让方性质: 其他国有

1.3 转让标的: 南京 (略) 51%股权

1.4 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京 (略) 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长三角投资[2022]50号)。

(2)南京长发房 (略) 《股东决定》(2022年5月13日)。

(3)南京 (略) 《股东会决议》(2022年5月13日)。

1.5 挂牌起止日期:

2022年10月8日-2022年11月16日

1.6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7 交易方式:

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交易方式,按照相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2.1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 (略)

2.2 标的企业性质: (略) 国有

2.3 公司类型: (略)

2.4 注册号码: *MA1XMC1X8Q

2.5 注册资本(万): 3000.0000(人民币)

2.6 注册地: 江苏省· (略) ·秦淮区

2.7 法定代表人:蒋文

2.8 住所: (略) 秦淮 (略) 300号

2.9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代理;酒店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及技术咨询;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工程;信息化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建筑及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建筑修缮;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交电、日用百货、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工程项目代建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0 成立时间:

2018年12月18日

2.11 职工人数: 0人

2.12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2.13 其他: 无

3.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3.1 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1)南京长发房 (略) 51.*% (2)南京力富 (略) 49.*%

3.2 备注:无

4.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2022年8月份财务报表

4.1 资产总计(万元):564.7384

4.2 负债总计(万元):565.7448

4.3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1.0064

4.4 营业收入(万元):0.0000

4.5 利润总额(万元):-10.5394

4.6 净利润(万元): -10.5394

4.7 重要提示(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无

5.审计情况

5.1 2021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5.1.1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5.1.2 审计报告编号: 苏公N[2022]A173号

5.1.3 资产总计(万元): 706.1417

5.1.4 负债总计(万元): 696.5951

5.1.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9.5466

5.1.6 营业收入(万元): 1081.1692

5.1.7 利润总额(万元): -21.1735

5.1.8 净利润(万元): -21.1735

5.1.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无

5.2 基准日审计报告数据:

5.2.1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5.2.2 审计报告编号: 苏公N[2022]A173号

5.2.3 审计基准日: 2022/04/30

5.2.4 资产总计(万元): 566.4251

5.2.5 负债总计(万元): 566.3670

5.2.6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0.0581

5.2.7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

5.2.8 利润总额(万元): -9.4884

5.2.9 净利润(万元): -9.4884

5.2.10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无

6. 资产评估情况

6.1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 (略)

6.2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2066号

6.3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6.4 评估基准日: 2022/04/30

6.5 评估办法: 成本法

6.6 评估资产总计(万元): 572.3900

6.7 评估负债总计(万元): 566.3700

6.8 评估净资产总计(万元): 6.0200

6.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0700

6.10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有,详见评估报告

7. 特别事项说明

7.1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无

7.2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7.3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无

7.4 标的产(股)权的质押及标的企业担保情况: 无

7.5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无

7.6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不参与

7.7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

7.8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无

7.9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无

7.10 评估基准日到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7.11 其他重要事项:

(1)转让方作为标的企业股东,根据章程约定,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出资时间为2028年11月27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实际出资数额为40.*元人民币,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按标的企业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 标的企业股东南京力富 (略) ,根据章程约定认缴出资*元人民币,出资时间为2028年11月27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实际出资数额为39.*元人民币。 (2)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8. 挂牌价格及保证金

8.1 挂牌价格:

8.1.1 价格(万元): 3.5000

8.1.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8.1.3 支付期限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8.2 保证金:

8.2.1 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元;

8.2.2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2.3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 (略) (略) (略) 获取缴纳码,凭缴纳 (略) (略) 网站办理到账确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8.2.4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 (略) 全额返还;

8.2.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9.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 备查文件

10.1 相关批文、决议:

(1)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京 (略) 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长三角投资[2022]50号)。

(2)南京长发房 (略) 《股东决定》(2022年5月13日)。

(3)南京 (略) 《股东会决议》(2022年5月13日)。

10.2 审计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南京 (略) 审计报告》(苏公N[2022]A173号)

10.3 评估报告: 江苏中企华 (略) 《南京长发房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南京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2066号)

10.4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略)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沪长三角投资*)

10.5 法律意见书: (略) 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长发房 (略) 转让南京 (略) 股权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9月22日)

10.6 其他文件: 南京长发房 (略) 《关于南京 (略) 职工相关情况说明》 (2022年9月22日)。

11.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报名表。

(2)法人证书副本(在线调用的无须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

(3)经市场监督管 (略) (略) 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银行资信证明。

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 (略) (略) ,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报名,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书面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或预约送达方式提交至交易中心,到达时间须不晚于报名截止时间,意向方应充分考虑书面报名材料在途时间,确保书面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

12. 其他说明

(1)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2)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13. 联系方式

(略) (略) :

联 系 人: 韩先生

邮 编: *

地 址: (略) 建邺 (略) 265号B区2220室、2222室

电 话: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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