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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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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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G*CQ*
挂牌起始日期2022-10-08挂牌期满日期2022-11-30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10%
联系人张影/023-*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不低于*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10%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多于两家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老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90%,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高于1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且不低于挂牌价。
增资终结条件:
若募集资金低于*元,则本次增资终结。
募集资金用途增资资金主要用于由重药席勒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其他披露的内容1.单一投资者初始报价对应投资额不低于*元。
2.备查资料:增资方案。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重庆医药集团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大渡 (略) 104号1幢6-1
法定代表人刘浩成立日期2018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万元)3000实收资本(万元)3000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5YYYH62M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II类、III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II类、III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仪器、仪表、电子原件、微型计算机;普通机械配件加工;医疗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3职工人数21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比例(%)
1重庆医药(集团) (略) 50
2阿尔弗雷德席勒(北京) (略) 41
3重庆泰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202120202019
资产总额255526291105
负债总额37213019
所有者权益218324991086
营业收入69617550
利润总额-316-287-199
净利润-316-287-199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8-3122122581954266-229-22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关于同意重药席勒公开挂牌增资的批复
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列入“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投资方需就上述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
2.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人民币交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日24时内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超过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投资方。
4.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股东各方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6.本次增资完成后,重药席勒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如“重庆医药”或“重庆医药集团”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增资后,重药席勒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重庆医药(集团) (略) 提名的董事担任。
7.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原股东、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在签订《增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交至重药席勒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
8.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增资企业承担,交易及过户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意向投资方需承诺同意自2021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增资企业发生的税金、行政事业性规费、审计费用、经营性支出等全部计入增资企业成本或费用,由增资后的股东共同承担。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10.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责任由意向投资方全部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增资企业的所有损失。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1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交易组织费用后转为违约金,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如本次增资进入遴选程序,意向投资方未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递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遴选的;
3.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
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40个工作日(自产权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确定其为最终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根据报价实际情况进行比选(详见增资方案);若征集到超过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遴选。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方的确定方式
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超过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遴选。
2、竞价的主要内容
投资人报价为每元注册资本金对应价格。
(1)若报价最高者持股比例等于10%,则确定该名报价者为最终投资方。
(2)若报价最高者持股比例低于10%,此时以报价最高者、次高者作为最终投资方,以次高者的报价确定为成交单价。报价最高者、次高者持股比例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①若报价最高者、次高者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0%,则以各自持股比例确定为最终持股比例。
②若报价最高者、次高者合计持股比例超过10%,则以最高者持股比例确定为最终持股比例,次高者持股比例=10%-最高者持股比例。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影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电话023-*
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1楼交易服务大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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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G*CQ*
挂牌起始日期2022-10-08挂牌期满日期2022-11-30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10%
联系人张影/023-*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集团席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不低于*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10%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多于两家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老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90%,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高于1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2.最终投资方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且不低于挂牌价。
增资终结条件:
若募集资金低于*元,则本次增资终结。
募集资金用途增资资金主要用于由重药席勒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其他披露的内容1.单一投资者初始报价对应投资额不低于*元。
2.备查资料:增资方案。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重庆医药集团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大渡 (略) 104号1幢6-1
法定代表人刘浩成立日期2018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万元)3000实收资本(万元)3000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5YYYH62M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II类、III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II类、III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仪器、仪表、电子原件、微型计算机;普通机械配件加工;医疗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3职工人数21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比例(%)
1重庆医药(集团) (略) 50
2阿尔弗雷德席勒(北京) (略) 41
3重庆泰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202120202019
资产总额255526291105
负债总额37213019
所有者权益218324991086
营业收入69617550
利润总额-316-287-199
净利润-316-287-199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8-3122122581954266-229-22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关于同意重药席勒公开挂牌增资的批复
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列入“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投资方需就上述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
2.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人民币交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日24时内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超过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投资方。
4.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股东各方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6.本次增资完成后,重药席勒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如“重庆医药”或“重庆医药集团”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增资后,重药席勒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重庆医药(集团) (略) 提名的董事担任。
7.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原股东、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在签订《增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交至重药席勒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
8.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增资企业承担,交易及过户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意向投资方需承诺同意自2021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增资企业发生的税金、行政事业性规费、审计费用、经营性支出等全部计入增资企业成本或费用,由增资后的股东共同承担。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10.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责任由意向投资方全部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增资企业的所有损失。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1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交易组织费用后转为违约金,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如本次增资进入遴选程序,意向投资方未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递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遴选的;
3.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
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40个工作日(自产权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确定其为最终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根据报价实际情况进行比选(详见增资方案);若征集到超过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遴选。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方的确定方式
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超过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遴选。
2、竞价的主要内容
投资人报价为每元注册资本金对应价格。
(1)若报价最高者持股比例等于10%,则确定该名报价者为最终投资方。
(2)若报价最高者持股比例低于10%,此时以报价最高者、次高者作为最终投资方,以次高者的报价确定为成交单价。报价最高者、次高者持股比例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①若报价最高者、次高者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0%,则以各自持股比例确定为最终持股比例。
②若报价最高者、次高者合计持股比例超过10%,则以最高者持股比例确定为最终持股比例,次高者持股比例=10%-最高者持股比例。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影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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