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鼎原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中材鼎原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中材 (略) 管理人
财产拍卖公告(第7项宇通牌客车二拍)
2022年3月15日察右 (略) 作出(2022)内092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中材 (略) 破产清算。同日, (略) 作出(2022)内0928破2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材 (略) 管理人。2022年6月23日,察右 (略) 做出(2022)内0928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中材鼎原生态肥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现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分破产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须知
(一)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竞买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竞买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竞买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标的物以实物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拍卖标的
位于中材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察右后旗工业园区)内的破产财产。(具体资产情况详见评估明细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刘静律师*)。
三、资产评估价
依据内蒙古万宝隆 (略) 出具的内万宝隆评报字(2022)004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宇通牌客车总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四、咨询看样
自2022年10月5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刘静律师(*)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暂未发现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独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0月20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材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账号:5906 0078 8013 0000 0811】。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约定的7日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公司财产。
十一、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工作地点(地址: (略) 赛罕区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B座7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二、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明细表中内容不符为由主张任何权利。
(二)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静律师*
王泽勋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附:评估明细表
中材 (略) 管理人
2022年10月5日
中材 (略) 管理人
财产拍卖公告(第7项宇通牌客车二拍)
2022年3月15日察右 (略) 作出(2022)内092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中材 (略) 破产清算。同日, (略) 作出(2022)内0928破2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材 (略) 管理人。2022年6月23日,察右 (略) 做出(2022)内0928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中材鼎原生态肥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现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分破产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须知
(一)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竞买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竞买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竞买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标的物以实物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拍卖标的
位于中材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察右后旗工业园区)内的破产财产。(具体资产情况详见评估明细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刘静律师*)。
三、资产评估价
依据内蒙古万宝隆 (略) 出具的内万宝隆评报字(2022)004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宇通牌客车总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四、咨询看样
自2022年10月5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刘静律师(*)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暂未发现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独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0月20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材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账号:5906 0078 8013 0000 0811】。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约定的7日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公司财产。
十一、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工作地点(地址: (略) 赛罕区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B座7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二、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明细表中内容不符为由主张任何权利。
(二)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静律师*
王泽勋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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